我市阶梯电价的电量分档和具体价格水平,是依照国家发改委《关于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确定的原则、指导意见和具体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居民实际用电情况,经履行价格听证程序并报市政府批准后确定的。同时,为解决多人口居民家庭、采暖用电家庭用电量大的问题,出台《关于我市多人口居民家庭用电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我市电采暖居民用电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妥善解决居民生活用电实际困难。其中,对户籍人口在5人及以上(直系亲属)的居民家庭用电,每户每月可申请增加100度的阶梯电价第一档月用电量基数。经过近一年的实际运行证明,电力分档的划分兼顾了各方利益,对我市居民用电费用总体影响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