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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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
市发展改革委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市分行关于推进开发性金融支持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
索   引  号 :
111200000001252098/2022-00036
发 布 机 构 :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 文 字 号 :
津发改财金〔2022〕168号
主    题 :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运行
成 文 日 期 :
发 文 日 期 :

各相关部门、各区发展改革委:

为抓好《天津市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和《国家开发银行支持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工作方案》贯彻落实,充分发挥国家开发银行开发性综合金融服务作用,全面加强我市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

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积极履行双方职责,充分发挥双方优势,聚焦基础设施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深化政银合作,创新融资模式,加大融资支持,加快推进全市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开工建设,扩大有效投资需求,为扎实稳住天津经济发展,努力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预期目标提供坚实保障。

二、支持领域和条件

(一)支持领域

重点支持在建、新开工的基础设施项目。主要包括:

1.支持交通、能源、水利等网络型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城市综合立体交通网主骨架。支持沿海和内河港口航道、水运设施网络建设。支持分布式智能电网、新型绿色低碳能源基地建设、能源保供。支持完善油气管网建设。支持水源地、供水和排水管网、灌区、蓄滞洪区、骨干河道、海堤等工程建设和提升改造。

2.支持信息、科技、物流等产业升级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新一代超算、云计算、人工智能平台、宽带基础网络、工业互联网、卫星互联网等设施建设。支持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支持综合交通枢纽及集疏运体系、国际航空货运枢纽建设。

3.支持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城际铁路网、市域(郊)铁路和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支持城市综合道路交通体系建设。支持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城市地下管网更新改造。支持加强城市防洪排涝、污水和垃圾收集处理体系建设。支持养老托育等社区服务设施建设和城市有机更新。支持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方舱医院及防疫隔离点等公共卫生应急设施建设。支持智能道路、智能电源、智能公交等智慧基础设施建设。

4.支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完善农田水利设施,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支持稳步推进建设“四好农村路”,完善农村交通运输体系。支持加快城乡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支持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应急物资仓储设施、国家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支持农村污水和垃圾收集处理设施建设。

(二)支持条件

1.项目应符合国家产业、土地、环保等相关政策,已完成或近6个月内可以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或相关必要的核准或备案程序。

2.项目借款主体应治理结构完善、财务状况稳健、无不良信用记录,符合国家开发银行客户准入管理要求。

3.项目应按照市场化方式运作,不得以任何形式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

三、推进工作内容

(一)加强规划合作。鼓励各相关主管部门及各区发展改革部门邀请国开行天津分行参与融资规划编制、重大项目融资方案设计。国开行天津分行要主动发挥融资规划品牌优势,充分整合相应资源,做好融资主体搭建、融资模式设计、融资风险防控等方面的融资、财务顾问服务。

(二)加快项目推进。市区两级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项目审批等前期工作,主动协调解决项目融资、建设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国开行天津分行要按照减时间、减环节、优服务的“三服务”要求,建立健全合作项目储备实施机制,优化简化内部审批流程,有效保障项目及时落地开工。

(三)加大融资支持。围绕合作领域,各相关主管部门及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定期向国开行天津分行推荐需要支持的建设项目。国开行天津分行设立专项贷款,对符合要求的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在贷款定价、贷款期限、准入门槛、审批流程、规模保障等方面给予政策允许内最优条件支持。

(四)探索模式创新。国开行天津分行要在不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基础上,探索创新开发性金融支持项目建设的有效途径,要合法合规运用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结构化融资、产业股权投资基金等,引导更多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不断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市场化融资模式。各相关部门、各区发展改革部门要完善配套政策,为项目投融资模式创新营造良好环境。

四、保障措施

(一)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市发展改革委与国开行天津分行建立年度联席会议、月度碰头会议、日常专题沟通的工作对接机制。市级由市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处、国开行天津分行规划发展处牵头,定期组织会商,交流政策信息和项目进展情况,共同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各相关部门、各区发展改革委主动与国开行天津分行各客户处、工作组进行对接,国开行天津分行要主动推动金融服务下沉和项目管理窗口前移,做好政策宣介、项目对接、贷后管理等工作。

(二)建立项目协同机制。市发展改革委和国开行天津分行定期集中筛选整理符合条件的项目,建立融资需求项目库,共同制定项目对接方案,组织有关借款主体及时对接。国开行天津分行建立项目工作专项推进小组,主动下沉服务,精准对接需求。对于特别重大项目,成立市发展改革委、国开行天津分行联合服务团队,确保项目融资需求得到及时响应。

(三)建立信息联报机制。对融资项目进展情况建立台账进行跟踪,及时掌握项目谋划、行政审批、开工建设、融资进度、资金到位及存在问题等相关信息,双方共同协商推进。对于政策落实、重大项目推进和标志性工作落地取得重大进展、创新性强、亮点突出的工作,各主管部门及各区要及时报送信息,由市发展改革委和国开行天津分行形成专题报告联合报送市委、市政府。

五、项目申报流程

(一)申报方式。由市各相关部门、各区发展改革部门筛选推荐符合条件的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按附表格式填写后,直接报送市发展改革委。

(二)项目筛选。市发展改革委同国开行天津分行对各相关部门、各区申报的项目进行筛选,建立融资需求项目库,进行日常动态管理。

(三)融资支持。国开行天津分行按照独立审贷、自主决策、严控风险原则,选择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对暂不具备贷款条件的项目纳入项目储备库管理,积极进行辅导培育。

(四)时间要求。请各相关部门、各区高度重视,按照“应报尽报”原则,全口径摸排符合条件的项目,于6月17日前,汇总报送第一批重点项目清单。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处      王志鹏   23142605  sfzggwwangzp@tj.gov.cn

国开行天津分行规划发展处    万礼锋   85681210


附件:国开行天津分行推进金融支持全面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融资需求申报表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国家开发银行天津市分行

2022年6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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