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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党组关于赵奕飞等10名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20-06-03 14:55

各处室,各有关单位:

中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决定:

1、赵奕飞同志任经济体制改革处(市推进城镇化工作办公室)副处长职务,免去其城镇化处(市推进城镇化工作办公室)副处长职务;

2、王颖同志任经济体制改革处(市推进城镇化工作办公室)副处长职务,免去其城镇化处(市推进城镇化工作办公室)副处长职务;

3、高迎春同志任经济体制改革处(市推进城镇化工作办公室)副处长职务,免去其经济体制改革处副处长职务;

4、桂道军同志任经济体制改革处(市推进城镇化工作办公室)二级调研员职级,免去其经济体制改革处二级调研员职级;

5、刘健同志任经济体制改革处(市推进城镇化工作办公室)四级调研员职级,免去其城镇化处(市推进城镇化工作办公室)四级调研员职级;

6、刘扬、刘元芳等2名同志任经济体制改革处(市推进城镇化工作办公室)一级主任科员职级,免去她们经济体制改革处一级主任科员职级;

7、曾令轩同志任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二级调研员职级,免去其办公室二级调研员职级;

8、葛世山同志任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三级主任科员职级,免去其城镇化处(市推进城镇化工作办公室)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9、宋伟民同志任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办公室三级主任科员职级,免去其办公室三级主任科员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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