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各有关单位:
中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决定:
刘希良同志任天津市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推进综合处处长、一级调研员,免去其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城市发展处处长职务、一级调研员职级;
胡永梅同志任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城市发展处处长、一级调研员,免去其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民经济综合处处长职务、一级调研员职级;
马特同志任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处长,免去其天津市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推进一处处长职务;
张玉忠同志任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处副处长、三级调研员,免去其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副处长职务、三级调研员职级;
蒋伟同志任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城市发展处副处长,免去其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倪小华同志任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副处长,免去其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处副处长职务;
崔琳同志任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处副处长,免去其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和就业收入分配处副处长职务;
赵增柱同志任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贸易处副处长,免去其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营经济处(中小企业处)副处长职务;
王颖同志任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城镇化处副处长,免去其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处副处长职务;
李玉福同志任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事处副处长,免去其天津市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推进综合处副处长职务;
祖广礼同志不再主持人事处工作;
免去常冬至同志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处长职务。
2020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