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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党组关于娄振华等3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22-02-23 16:29


津发改党〔2022〕9号


各处室、各有关单位:

娄振华、韩静、刘奎建等3名同志试用期已满一年,经组织考察,中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决定:

娄振华同志任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展规划处处长;

韩静同志任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域经济处处长;

刘奎建同志任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处处长。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2020年12月14日起计算。


2022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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