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关于
蓟运河宁河区西关段和刘庄段险工
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市水务局:
你局《关于报批蓟运河宁河区西关段和刘庄段险工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津水函〔2020〕116号)收悉。根据《国务院关于海河流域防洪规划的批复》(国函〔2008〕11号),为确保蓟运河流域防汛安全,经研究,基本同意你局组织编制的《蓟运河宁河区西关段和刘庄段险工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以下简称《项目建议书》,项目代码:2020-120117-76-01-005146)。具体批复如下:
一、工程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基本同意《项目建议书》提出的工程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蓟运河宁河区西关段和刘庄段设计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设计排涝标准为机排5年一遇、自排10年一遇,设计流量为550立方米/秒。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加高加固堤防4.845公里,重建、改建及封堵穿堤建筑物5座。
二、工程估算投资和资金来源
工程估算投资控制在34000万元以内,资金来源按照你局《关于报批蓟运河宁河区西关段和刘庄段险工治理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拟通过市财政资金或政府债券解决,并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具体资金来源以下阶段批复为准。
据此,请抓紧办理相关前置文件,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报我委审批。
2020年8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