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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滨海新区陆生动物疫病病原学监测区域中心建设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农经处 发布时间:2020-12-11 17:00

津发改批复(农经)〔2020〕81号


市农业农村委:

《市农业农村委关于申请批复天津市陆生动物疫病病原学监测区域中心建设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津农委计财函〔2020〕59号)收悉。经研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重大水利工程等10个中央预算内涉农投资专项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农经规〔2019〕2028号)、《天津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津人发〔2019〕33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农村经济司 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关于做好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为提升农业生产保障水平,做好动植物保护能力建设工作,经研究,基本同意你委报来的《滨海新区陆生动物疫病病原学监测区域中心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可研报告》,审批代码:2020-000403-05-01-012696),具体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基本同意《可研报告》提出的项目选址:滨海新区农业农村委所属原大港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主要建设内容

(一)改造兽医实验室616平米,使之达到生物安全二级实验室(BSL-2)水平,套建具备负压功能的分子生物实验室,改建污水处理间、病料组织无害化处理间各一间,购置各类实验室仪器、配套设备59台(套),购置实验操作台50延米。

(二)建设期限:2年。

三、工程估算投资和资金来源

项目估算总投资25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150万元,市财政配套100万元。

请你委收到本批复后,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切实落实工程建设资金和运行维护经费,保证工程建设顺利并长期发挥效益。工程建设过程中要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和竣工验收等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农民工工资保障等制度。

本批复有效期2年。





2020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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