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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北方果蔬保鲜技术集成科学试验基地建设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农经处 发布时间:2020-12-11 17:00

津发改批复(农经)〔2020〕84号


市农业农村委:

《市农业农村委关于申请批复北方果蔬保鲜技术集成科学试验基地建设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津农委计财函〔2020〕58号)收悉。经研究,根据《天津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津人发〔2019〕33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农村经济司 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关于做好202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农业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为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水平,更好保障食品安全,基本同意你委报来的《北方果蔬保鲜技术集成科学试验基地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下简称《可研报告》,审批代码2020-000403-05-01-013093),具体批复如下:

一、工程概况

基本同意《可研报告》提出的项目选址:天津市西青区津静公路天津市农业科学院核心区。

二、主要建设内容

(一)改造、修缮天津市农业科学园核心区农产品保鲜与加工技术研究所科研用房3200平方米的水、动力电、通风及制冷装置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

(二)为12个功能模块配置共计19套功能集成设备。

(三)建设期限:2年。

三、工程估算投资和资金来源

工程估算总投资150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1250万元,市财政配套资金250万元。

请你委收到本批复后,在初步设计阶段,进一步优化工程设计,切实落实工程建设资金和运行维护经费,保证工程建设顺利并长期发挥效益。工程建设过程中要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建设监理制和竣工验收等制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农民工工资保障等制度。

本批复有效期2年。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