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发改批复(投资)〔2021〕102号
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社会主义学院:
按照《天津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为加快市级财政资金使用,现下达2021年第六批市级政府投资年度计划5465万元,共计4个项目,资金来源为2020年度地方政府一般债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项目实施监管
按照《天津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发挥行业主管部门职责作用,加强对项目的监督和指导,进一步细化监管举措,确保项目严格履行法人制、监理制、合同制和招投标制。建立自查和项目信息调度机制,通过市重大项目智慧管理平台,每月10日前报送本次计划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及时解决自查和调度中发现的问题,重大事项要报告我委。
二、严格建设资金管理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对建设资金的监管,做到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滞留、挪用、浪费。对列入本次计划的项目,加紧配套资金筹措力度,规范资金管理,加强拨付前的审核和使用中的监督检查。
三、加强竣工验收管理
项目建成后,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项目设计要求及时开展验收,对于验收不合格的项目,不得交付使用。
接文后,请你单位严格落实通知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和年度投资计划的完成。
附件:2021年第六批市级政府投资年度计划(分发)
2021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