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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北方果蔬保鲜技术集成科学试验基地建设项目概算的复函
来源:重大项目处 发布时间:2022-06-10 18:00

津发改批复(项目)〔2022〕6号


市农业农村委:

你委《关于申请核定北方果蔬保鲜技术集成科学试验基地建设项目投资概算的函》(津农委计财函〔2022〕12号)收悉。根据《天津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津人发〔2019〕33号,以下简称《条例》)及《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批复北方果蔬保鲜技术集成科学试验基地建设项目建议书(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津发改农经〔2020〕84号),结合评审机构出具的概算审核报告,现复函如下:

一、核定该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454.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2.5万元,预备费22.7万元(详见附件),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投资1250万元,市级预算内资金250万元。

二、依据《条例》相关规定,请据此审批初步设计,并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核定的初步设计概算控制工程投资,不得擅自调整建设规模、标准和内容。建设投资按照静态控制,动态管理,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工程建设中,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附件:北方果蔬保鲜技术集成科学试验基地建设项目概算核定表


2022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