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我市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夯实项目前期工作基础,调动各区、各部门项目谋划储备积极性,切实扩大有效投资,我们研究修订了《天津市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3年3月14日至2023年3月23日,对《管理办法》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书面向市发展改革委反映(邮箱:fgwzdxmc@tj.gov.cn)。
联系人:市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处 冯斌
联系电话:23142216
附件:天津市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为加快推进我市重点项目前期工作,夯实项目前期工作基础,调动各区、各部门项目谋划储备积极性,切实扩大有效投资,我们研究修订了《天津市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自2023年3月14日至2023年3月23日,对《管理办法》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书面向市发展改革委反映(邮箱:fgwzdxmc@tj.gov.cn)。
联系人:市发展改革委重大项目处 冯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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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天津市重点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