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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信用代证”改革进入3.0阶段
来源:信用建设处、市公共信用中心 时间:2025-11-12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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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数据局联合制定印发《天津市关于全面推行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通知》,标志着我市2023年启动的信用代证改革进入3.0阶段,改革深度和服务力度取得新突破

一是报告内容全面扩容,精准响应国家政策要求。2025信用代证改革实现数据内容的全面扩容将行政强制、刑事裁判(犯罪记录)等信息纳入证明替代范围,大幅提升信用报告的权威性与全面性,为企业提供更加可靠、完整的信用凭证。

二是数据标准全面统一,筑牢信用信息共享根基细化统一专项信用报告数据归集标准,涵盖行政处罚、行政强制、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及刑事裁判四大类信息,58个数据项,这一标准化举措为实现跨部门、跨区域信用报告互认提供了坚实支撑。

三是应用场景全面拓展,推动报告赋能多元生态。将应用范围拓展至公共管理、市场交易和第三方服务等场景,特别是新增了第三方评估、尽职调查、公证服务等社会化应用场景,进一步增强了信用报告的实用性与覆盖面。

四是信用承诺制全面创新,破解改革服务难点堵点。创新引入信用承诺机制,允许主体通过自主承诺完成办理,有效疏通业务堵点建立“承诺-履约-监管闭环机制,对虚假承诺的主体禁用信用代证”服务,既响应多元需求,也构建信用约束机制

五是跨区域协同全面落地,京津冀信用协同走深走实率先实现京津冀晋四地企业在市场监管、城市管理、人力社保、生态环保17个领域的“信用代证”互认推动,以一份信用报告替代多地、多份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为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提供区域实践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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