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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市发展改革委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法规处 时间:2023-03-01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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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市发展改革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和要求,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通过召开委党组会、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会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印发我委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学习宣传阐释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重点工作措施通知,提出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的11项重点举措,认真组织落实。

2.强化普法宣传工作。印发法治天津规划、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和《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主要任务分工实施方案》等“一规划两纲要”三个实施方案,印发《关于天津市发展改革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推动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完成委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动态调整,推动委机关法治宣传工作,先后组织开展了行政处罚法、国家安全法、民法典宣传学习,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优化职责体系和组织结构。按照市委编办要求,及时启动“三定”规定修订工作,制定《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处室具体职责》,进一步整合内设机构和职责,优化人员力量配置,推动落实“大处室”制,2022年压减委机关内设处室2个,撤销3家直属行政单位,新组建市价格事务中心。同时,按照《天津市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津党编发〔2020〕6号),对划入我委的8项节能及清洁生产方面权责清单事项的名称、类型、法定依据、实施机构、管理权限、责任事项等具体内容进行了修订。

2.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印发《关于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的工作通知》,修订印发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与政府服务事项的对应关系表。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和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进一步提升投资项目审批便利度,持续支持“滨海事、滨海办”。依托“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平台积极开设部门旗舰店,设置政策法规、政策解读、通知公告、规划信息和实用价格查询、政民互动等栏目,方便市场主体及时了解掌握最新产业政策和专项规划,以及各项惠企暖企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外资准入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深入组织实施《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以及《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加快引进利用外资。

3.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入实施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出台天津市信用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编印天津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22版),社会信用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编制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对各区各部门开展诚信建设监测。完善政务失信专项治理机制,会同市委政法委、市高级人民法院建立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加强政务失信治理。开发上线“海河分”信用惠民应用,推动建设“信用+出行”等八大类44个应用场景,让百姓切身感受“诚信为本、守信受益”。

(三)扎实推进依法行政

1.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制定《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涵盖公共服务、环境保护、重要规划等方面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在我委门户网站设立“重大行政决策”专栏,主动公开重大行政决策和政策解读。深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五个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配套文件要求,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策等法定程序,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分别采取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在充分研究论证基础上采纳合理意见建议。所有重大行政决策均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经委党组会或委办公会集体讨论后作出,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和全过程依法管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积极作用,通过现场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等方式参与行政决策制定过程。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修改完善《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深入落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通知》,强化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和合法性审查等工作。建立政策法规处法审人员和委外聘法律顾问双重法审工作机制,加大专家协审力度。2022年,对我委起草的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对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报备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备案登记。对我委187件合同、49件其他政策文件及行政文书、211件信息公开答复、4件履职申请答复、6件信访答复和10件法律咨询进行了合法性审核。

3.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修改完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办法》,着力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办理质量。认真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立完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闭环机制要求,积极配合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做好案件调解工作,积极回应当事人关切,对合法合理诉求,尽可能协调属地有关方面推动解决。2022年,我委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1件、行政诉讼一审10件,全年无行政复议违法案件、无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4.其它依法行政工作。推动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修订形成《市发展改革委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规则》,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坚持严格标准、应审尽审,扎实做好新增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政策措施审查。开展存量政策措施文件专项清理,未发现排除、限制竞争内容。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全年我委牵头办理(主办)答复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委员提案65件,代表委员满意率100%。推进政务公开。全年公开各类信息500条,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重大项目批复114件,发布政策解读44篇。做好信访工作。严格落实“一沟通两见面”要求,全年办理信访事项163件,答复网民留言350件,及时受理率和按期答复率均为100%。

(四)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扎实开展行政执法。结合行政执法权责事项,对55家重点用能单位、非工业领域13家用能单位、26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6家节能服务机构开展节能监察,检查13家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公开情况和38家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制度建立、清洁生产开展、完成审核情况,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5份、节能监察建议书14份。成立专项督导检查组,对区发展改革委、管道企业履行管道保护职责情况开展现场督导检查,累计出动检查组165次,人数548人次。加强市场价格日常监测和重要节假日、特殊时期巡查检查,未发现价格监测定点单位存在违法行为。

2.完善行政执法制度。深化落实“三项制度”,对标行政处罚法,制订、修订执法文书示范文本,落实执法程序、办案时限新要求,规范执法文字记录。修订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和流程表,促进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规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发展改革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印发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加强对区发展改革委的业务指导。推动制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细化、量化执法标准,统一违法行为处理标准尺度。印发《市发展改革委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明确移送文书样式。

3.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发展改革系统新增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系统新增持证执法人员76名,持证上岗率100%。组织我委23名执法人员参加并以优异成绩通过2022年度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通过现场培训、视频会议等形式,对系统执法人员开展行政处罚法以及管道保护、节能监察等方面执法培训5次。注重以考促学,抽选系统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闭卷考试,调动学习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的积极性。

4.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委主任办公会议专题研究行政执法工作,听取2022年以来行政执法情况汇报,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工作要求。组织召开5次行政执法工作会议,推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信息录入工作,提高行政执法事项履职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分析指出存在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以案促建、以案带干。

(五)深入开展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意见整改

1.高标准制定整改方案。制定印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对天津市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及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措施71条,逐条确定检验标准(工作成果)、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完成时限。

2.高质量推动整改落实。对各项整改任务实行台账式、清单化管理,每半个月梳理汇总一次整改进度,对于进度不理想的,加强督查指导,督促相关处室抓紧推动落实。截至目前,71条整改措施和第三方评估反馈的22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3.常态长效抓好整改落实。按照整改长期坚持阶段的要求,把整改工作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我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结合起来,与法治政府建设第三方评估问题整改和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结合起来,推动委法治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为我市打造法治建设先行区作出贡献。

(六)统筹发展和安全

1.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决落实国家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和我市工作要求,坚持日监测、周总结,抓好物资调配、防疫医疗资源等保障工作,着力巩固经济企稳基础。制定出台助企纾困15条、稳经济35条、接续政策26条以及振作工业经济运行、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45条等政策措施,以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稳经济大盘,以强化经济运行、财税运行、重大项目“三个线条”调度对冲经济下行压力,以用心用情服务企业的鲜明导向提振发展信心,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的影响。

2.切实扛起安全生产责任。成立了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定期调度全委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印发《2022年市发展改革委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市发展改革委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及《市发展改革委开展重点时期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对不同阶段、不同时期开展安全生产、火灾防控、应急值守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切实扛起责任、筑牢安全防线。加快编制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中长期发展和布局规划(2021-2035年),巩固提升油气长输管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任务均已完成。全力推动管道占压专项排查清理,11处问题全部完成清理。在全市强力部署开展管道保护安全隐患攻坚行动,为保障党的二十大期间生产安全作出贡献。

(六)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多次主持召开委党组会和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集体学习,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党的二十大对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35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专题研究部署我委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专题研究部署全委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台账式、清单化推动落实。全年主持召开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机关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议研究推进法治工作13次,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4次。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我委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意识有待提高。新形势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升。二是制度建设有待健全。一些基础性制度如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等还需要完善,有的法治建设文件需要进一步细化。三是执法力量有待加强。我委现有执法人员承担多方面工作任务,且由于工作岗位调整等原因,部分执法人员执法年限较短,执法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

存在以上不足的原因主要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得不深不透,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工作力度有待加强,对于一些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关注不够,法治机构人员不足,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三、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党的二十大对法治政府建设和推进依法行政作出了具体部署。2023年,市发展改革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踔厉奋发,全面推进全市发展改革系统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二是推动“一规划两纲要”三个主要任务分工实施方案和《关于天津市发展改革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落地落实。三是按市政府统一部署,继续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

2.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完善权责清单动态管理,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二是持续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三是加大建设社会诚信体系,深入推进“诚信天津”建设。

3.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一是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全面落实重大决策程序。二是持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积极推动《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暂行办法》印发落实。三是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持续推进“三项制度”,健全行政裁量基准,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四是继续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工作。推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办法》印发实施,确保不出现行政复议违法和行政诉讼败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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