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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相对人名称:
天津金鹏铝材制造有限公司
许可机关: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天津金鹏铝材制造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铝材项目(二期)的节能审查意见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津发改许可〔2023〕17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许可内容:
原则同意年产30万吨铝材项目(二期)节能报告。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225052094766X
法定代表人姓名:
戴凤瑞
许可有效期自:
2023/3/8
许可有效期至:
2025/3/8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