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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金鹏铝材制造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铝材项目(二期)的节能审查意见
来源:政务服务处 发布时间:2023-03-24 10:14

许可相对人名称:

天津金鹏铝材制造有限公司

许可机关: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天津金鹏铝材制造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铝材项目(二期)的节能审查意见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津发改许可〔202317

许可类别:

普通

许可内容:

原则同意年产30万吨铝材项目(二期)节能报告。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225052094766X

法定代表人姓名:

戴凤瑞

许可有效期自:

2023/3/8

许可有效期至:

2025/3/8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