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ck.png
title_9.png

部门动态

市发展改革委全力推动我市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来源:区域经济处
发布时间:2023-10-16 21:52

海河“23·7”流域性特大洪水以来,市发展改革委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抗洪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闻令而动、攻坚克难,全力推动我市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一是突出各方联动,迅即启动工作机制。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总指挥的灾后恢复重建指挥部,制定全市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建立领导有力、权责明晰、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的全市“一盘棋”工作格局,统筹推动灾害损失综合评估、次生灾害隐患排查、恢复重建项目梳理和规划编制等灾后恢复重建工作。

二是强化顶层设计,高位编制重建规划。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组织编制我市灾后恢复重建规划,坚持系统思维,始终把天津放在京津冀协同发展重大国家战略的大局中、放在海河流域防洪工程体系建设的布局中统筹考虑。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围绕灾后恢复重建和防灾减灾能力提升两大核心任务,全面复盘灾情过程,找准短板弱项,科学确定任务,精准项目支撑,确保规划可落地、可实施。

三是围绕急需管用,精心谋划重建项目。结合我市受灾特点,按照急需、管用、重大的原则,聚焦保急需、补短板、促提升、增效能,围绕水利、农业、交通、居民住房、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系统梳理灾后恢复重建项目,逐项研究建设必要性、紧迫性和可行性。目前,我市居民住房维修、校舍修复、农业毁损修复等与民生紧密相关的项目,已经有序开展重建工作,进水村庄的农村住房均已完成评估和鉴定程序,受洪涝灾害影响的学校均实现了如期开学。

四是紧抓政策机遇,全力争取国家支持。协调市领导带队赴国家部委积极争取对我市灾后重建工作政策和资金支持,加强与国家部委及京冀两地沟通对接,向国家充分反映我市灾情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从规划、资金、土地和政策保障等方面研究提出政策诉求,积极争取国家部委支持。


网站地图 使用帮助 联系我们 关于我们 版权声明 隐私声明
党政机关 党政机关

主办单位: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电话:022-23142050技术支持: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网站标识码:1200000015津ICP备 08100007号-14 徽标津公网安备12010302000991号

主办单位: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022-23142050网站标识码:1200000015

技术支持: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津ICP备 08100007号-14

徽标津公网安备12010302000991号

党政机关
IE版本小于9,为了不影响您的浏览效果,请升级IE版本!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