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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服务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天津市第三老年公寓卫国道105号院区收养楼养老床位收费标准的通知
来源:价格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5-02-28 16:59

市民政局:

你局《关于报请市第三老年公寓卫国道105号院区收养楼养老床位收费标准的函》收悉。经研究,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定第三老年公寓卫国道105号院区收养楼养老床位收费标准,其中:单人间每床每日85元;人间每床每日65元;人间每床每日40元。第三老年公寓可在不超过上述收费标准基础上,结合楼层、朝向等因素自主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二、第三老年公寓卫国道105号院区收养楼护理费收费标准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市第三老年公寓卫国道105号院区为收养人员提供服务,应尊重本人意愿,不得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强化收费公示,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2025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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