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发展改革委、各功能区发改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推进“三新”“三量”的具体工作要求,夯实“十五五”规划项目支撑,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对稳投资、促增长的关键作用,依据《天津市重点项目管理办法》,现组织开展2026年市级重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市级重点项目分为重点建设项目、重点储备项目和重点谋划项目。其中,重点建设项目是指2026年续建项目和已明确在2026年开工的新建项目;重点储备项目是指完成项目建议书批复或核准、备案手续,拟于2027年开工的项目;重点谋划项目是指尚处于前期策划、研究、论证阶段的项目。
二、申报范围
市级重点项目由各区、各部门根据项目单位申请,选取符合国家和我市重大战略、“十五五”发展规划、产业方向和高质量发展要求,聚焦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制造业立市、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和现代化人民城市等重点领域,具有支撑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的政府投资项目和企业投资项目,纳入重点项目推荐名单。主要包括:
一是科技和产业创新。包括创新平台、脑机接口、低空经济、海洋经济、数字经济、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基础软件、应用软件、外设终端、网络安全等)、信息基础设施。
二是先进制造业。包括石油化工、装备制造、汽车和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中医药、化学药、生物药、辅助包材、医疗器械、生物制造等)、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飞机、直升机、无人机、运载火箭、卫星及超大型航空器等)、现代轻工、现代冶金、循环经济产业。
三是现代服务业。包括生产性服务业(金融服务、科技服务、信息服务、现代物流、航运服务、商务服务)、生活性服务业(商贸服务、文化旅游、健康服务、会展服务)。
四是重大基础设施。包括能源领域(油气管网、储气调峰、新型电力系统、新能源开发利用等)、交通领域(机场、水运、铁路、公路、城市轨道交通等)、城建领域(市政道路、老旧燃气热力管网改造、供水排水设施、停车场等)、水利生态环保领域(水利工程、区域生态治理、节能降碳、污水垃圾收集处理等)以及城市更新、产业园区基础设施。
五是重大民生改善。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配售型保障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危旧房改造等)、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现代农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高标准农田等)、社会事业(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托育、全民健身、其他社会事业等)。
三、申报条件
申报2026年市级重点项目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投资规模5000万元(含)以上的市区两级政府投资项目、企业投资项目。
(二)重点建设项目应已落实建设用地、资金、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等建设条件,在2026年年底前完成法定审批手续并开工建设的新建项目,或已经开工建设的续建项目。涉及社会稳定风险的项目应履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程序。
已纳入2025年市级重点建设项目清单的项目,除已建成或终止建设外,原则上应继续申报为2026年市级重点建设项目。
(三)重点储备项目应符合相关领域规划并获得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其中,政府投资项目应完成项目建议书批复,并列入同级政府投资三年滚动计划;企业投资项目应依法取得核准批复文件或办理完成备案手续。
(四)重点谋划项目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重大战略、产业政策等要求。
(五)已列入国家级发展规划、区域规划、专项规划且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可优先列为市级重点项目。中央预算内资金、增发国债、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支持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全部纳入市级重点项目清单。
四、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采取“线上申报+线下确认”方式。
第一步,线上申报。10月9日起,各区、各部门组织项目单位通过“天津市重大项目智慧管理平台”(网址http://zdxm.fzgg.tj.gov.cn:20249,以下简称平台)互联网端完善项目信息后提交申报申请。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14日。
第二步,线上审核。各区、各部门同步开展项目初审工作,审核通过后,通过平台推送至市发展改革委对口处室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由市发展改革委形成初步清单。审核截止时间为11月21日。
第三步,线下确认。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将初步清单分发各区各部门进行确认,由各区人民政府和各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确认无误后,将书面意见和项目清单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委。线下确认截止时间为11月28日。
第四步,公开发布。市发展改革委综合考虑项目成熟程度、规模体量,择优选取具有引领性、示范性、带动性的重点项目,形成市级重点建设、重点储备项目建议清单,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开发布。
五、工作要求
(一)各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加强服务指导,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开展申报工作,确保大项目、好项目应报尽报。
(二)充分利用全市重大项目谋划工作契机,及时将项目谋划优秀成果纳入重点项目清单予以重点推动。
(三)认真做好项目信息审核把关,重点审核项目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年度计划投资安排是否科学合理等,避免因项目信息不全、不实影响申报工作。
(四)重点项目原则上不打捆申报,实行“一项目一代码”,项目代码以24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为准,按照项目归属,由主管单位负责申报的线上审核推送和线下确认,避免重复申报。
202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