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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党组关于对于松平等5名同志任职的通知
来源:人事处 发布时间:2021-11-17 15:30

津发改党〔2021〕51号


各处室、各有关单位:

于松平、赵建辉、王衡、刘俊青、乔百合等5名同志试用期已满一年,经组织考察,中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决定:

于松平同志任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展规划处副处长;

赵建辉同志任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经济和国防协调发展处(市石油化工化纤规划办公室、市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市装备动员办公室)副处长;

王衡同志任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综合管理处副处长;

刘俊青同志任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建工作处(机关党委办公室)副处长(副主任);

乔百合同志任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推进一处副处长。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2020年6月29日起计算。


2021年8月9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