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度落实“津城”“滨城”双城发展战略,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关于支持“滨城”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若干措施》的背景和依据是什么?
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明确提出,“十四五”时期“津城”“滨城”双城发展格局初步形成,到二〇三五年“津城”“滨城”双城格局全面形成。作为构建双城格局的重要一环,推动“滨城”高质量发展至关重要。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关于构建“津城”“滨城”双城发展格局的重大决策、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促进和保障构建“津城”“滨城”双城发展格局的决定》,加快美丽“滨城”建设,研究制定了《若干措施》。
二、制定《若干措施》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为加快建设生态、智慧、港产城融合的宜居宜业美丽滨海新城,支持滨海新区在各领域开展先行先试,充分激发创新创业活力,着力解决制约“滨城”高质量发展的短板问题和制度性障碍,举全市之力支持美丽“滨城”建设,更好发挥滨海新区龙头带动作用,全面支撑我市“一基地三区”功能定位、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走深走实。
三、《若干措施》明确的重要举措都有哪些?
《若干措施》从人口导入、基本服务保障、重大项目、液化天然气直供政策试点、能源结构、数字产业、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自然资源管理和审批、人才政策、创新发展等10个方面对滨海新区予以支持。
1.增强人口导入能力。进一步放宽外来人口在滨海新区落户限制,制定差异化人口导入政策,优化人口结构,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
2.完善基本服务保障。为持有滨海新区有效居住证的居民提供基本就业、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允许其在滨海新区有条件购房;对于技能型人才,按照技能等级给予购房优惠或一定租房补贴。
3.给予重大项目政策支持。对滨海新区范围内前期筹备和后期运营需要投入大量财政资金支持的重大产业项目,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后,由市级和滨海新区共同给予支持;将海域使用金地方留成部分,由市财政通过年终结算方式补助滨海新区。
4.开展液化天然气直供政策试点。在部分重点园区及重点企业开展试点,有序建设燃气管网,推动液化天然气(LNG)直供模式;支持LNG使用企业整体向LNG供应企业议价,在临港工业区和南港工业区实行城市燃气企业配气价格试点。
5.推动能源结构优化。推动分布式能源和风电、光伏、氢能等可再生能源及储能产业发展,部分重点园区及重点企业可按照市场化交易规则通过绿电交易实现新能源电力供应;给予滨海新区经济发展确需的能耗指标支持;支持滨海新区发展海水淡化产业。
6.支持数字产业发展。支持滨海新区建设工业互联网等平台;支持卫生健康、教育等信息化平台建设;进一步推动市级部门有关政务数据的共享开放;支持滨海新区探索数字经济“一企一证”。
7.支持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建设。在专项资金、政府专项债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给予新增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限额倾斜;支持更多优质公共资源优先布局到滨海新区;在国家政策允许范围内研究适时将网络货运平台线上服务能力认定及专家评审权限下放至滨海新区。
8.支持自然资源管理和审批。市人民政府委托滨海新区政府审批滨海新区行政区域内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前提下,指导并支持滨海新区优化盐田、盐碱地等用地规划,提升土地开发利用价值。
9.支持完善人才政策。支持滨海新区产业(人才)联盟和人才创新创业联盟建设,推动联盟与高校共建产业学院;积极引进世界知名大学开展职业教育联合办学,支持企业加大对职业教育投入力度。
10.支持创新发展。支持筹建海河实验室,支持滨海新区行业领军企业和科研机构建设市级创新中心;支持创新平台聚焦科技研发、人才培养、资本运作、成果产业化,建设市场化新型研发机构;支持高校在滨海新区建设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和技术转移机构,加速科技成果在滨海新区转化和产业化。
四、为保障《若干措施》顺利实施,主要采取了哪些保障措施?
《若干措施》明确职责分工,市级部门细化配套举措,滨海新区制定落实方案,市区协同保障各项政策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