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问:《天津市贯彻落实<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的措施>具体举措分工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发布的背景是什么?
答:2023年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促消费工作,高质量谋划了一系列促消费活动,我市消费市场加快复苏回暖。但当前居民消费动力仍显不足、大宗商品消费增速放缓、居住类消费恢复较慢等问题仍存在,还需要政策进一步加力。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恢复和扩大消费措施的通知》,我委会同有关单位研究制定了该《方案》,充分发挥消费对经济循环的牵引带动作用。
2.问:《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方面?
答:《方案》紧跟消费形势,项目化、清单化具体任务53项,充分释放我市消费潜力。主要包含以下六个方面:一是稳定大宗消费,从汽车、住房、家居等方面扩大消费。二是扩大服务消费,从餐饮、文旅体、健康服务等方面提升服务消费。三是促进农村消费,包括开展绿色产品下乡、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和快递物流配送体系等内容。四是拓展新型消费,主要指壮大新型消费和绿色消费。五是完善消费设施,加快培育多层级消费中心,着力补齐消费基础设施短板。六是优化消费环境,加大金融支持,完善促进消费长效机制。
3.问:目前我市消费现状如何?
近年来,我市消费市场在经历疫情等因素带来的严峻考验下,总体展现韧性,消费态势回暖向好,消费业态日益丰富,居民消费呈现出很多新亮点、新变化。但与国内其他发达城市相比,我市由于人口规模、经济历史基础和产业特点等多重因素,经济恢复基础仍不牢固,消费市场体量较小,消费场景同质化程度高,人口集聚度和吸引力不足,消费活力释放尚需时日,消费仍然需要进一步发力。
4.《方案》在鼓励汽车消费方面有哪些具体举措?
答:在鼓励汽车消费方面,一是持续优化我市小客车调控措施,延续年度增投计划,合理调整指标配置额度及方式,满足市民用车需求。二是促进二手车交易健康有序发展,加快制定出台天津市二手车交易周转指标管理办法,方便市民更新车辆。三是鼓励银行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合理确定汽车消费贷款首付比例、贷款利率和还款期限,扩大汽车消费信贷覆盖面。四是落实我市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实施方案,着力解决“津城”“滨城”核心区重点区域停车难问题。五是举办汽车嘉年华、汽车下乡、车展等活动促进汽车消费,鼓励有条件的区发放汽车消费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