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发改党〔2023〕66号
各处室、各有关单位:
经2023年9月22日中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第28次会议研究决定:
闫学薇同志任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戴兵同志任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徐琦同志任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民经济综合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刘元芳同志任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体制改革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罗诚同志任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宫英方同志任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项目工作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王非同志任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三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董建欣同志任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域经济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蔡京津同志任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服务处副处长(试用期一年);
邵长亮同志任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建工作处副处长、机关党委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2023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