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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室、各有关单位:
高迎春、乔百合、于松平、雷霆华、邱彪等5名同志试用期已满一年,经组织考察,中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高迎春同志任天津市委财经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处长;
乔百合同志任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一处处长;
于松平同志任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域经济处处长;
雷霆华同志任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农村经济处(城镇化工作处)处长;
邱彪同志任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金融处处长。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2023年5月22日起计算。
2024年5月31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