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处室、各有关单位:
经2024年9月14日中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免去曾全义同志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级巡视员职级、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体制改革处处长职务;
免去娄振华同志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展规划处处长职务、一级调研员职级;
何佳同志任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展规划处处长、一级调研员,免去其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民经济综合处处长职务、一级调研员职级;
于松平同志任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民经济综合处处长,免去其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域经济处处长职务;
袁玲同志任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体制改革处处长,免去其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综合处处长职务;
蒋伟同志任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域经济处副处长(主持工作)、三级调研员,免去其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和就业收入分配处副处长职务、三级调研员职级;
王颖同志任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综合处副处长(主持工作)、三级调研员,免去其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体制改革处副处长职务、三级调研员职级;
免去任鹏同志天津市重大项目投资事务中心(天津市世界银行和亚行贷款事务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职务(兼);
李德灏同志任天津市重大项目投资事务中心(天津市世界银行和亚行贷款事务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二级调研员,免去其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创新和高技术发展处副处长职务、二级调研员职级。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