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处室、各有关单位:
闫学薇、戴兵、徐琦、刘元芳、罗诚、宫英方、王非、董建欣、蔡京津、邵长亮等10名同志试用期已满一年,经组织考察,中共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会议研究决定:
闫学薇同志任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戴兵同志任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徐琦同志任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民经济综合处副处长;
刘元芳同志任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体制改革处副处长;
罗诚同志任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固定资产投资处副处长;
宫英方同志任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项目工作处副处长;
王非同志任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三处副处长;
董建欣同志任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域经济处副处长;
蔡京津同志任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服务处副处长;
邵长亮同志任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建工作处副处长、机关党委办公室副主任。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从2023年9月22日起计算。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