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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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行政执法事前公示信息
来源:政策法规处 发布时间:2024-07-15 19:00

一、执法主体信息

(一)名称: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负责人:戴永康

(三)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大沽北路157号国投大厦

(四)执法类别:发展和改革领域

(五)执法区域:天津市

(六)联系方式:23142265

(七)监督电话:23142192

二、执法人员信息

详见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首页“行政处罚、强制”信息栏

三、执法职责依据和程序信息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权责清单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许可办事事项

四、救济渠道信息

如果对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作出的行政许可决定不服,可以在收到行政许可决定之日60日内向天津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行政许可决定之日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对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应当自行政处罚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先向天津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对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非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自行政处罚决定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天津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