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发改价管〔2022〕309号
市人力社保局:
《关于申请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津人社办函〔2022〕385号)收悉。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同意收取和取消部分考试考务费有关事项的复函》(财税〔2019〕58号)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基础科目每人每科56元,专业科目每人每科64元。
二、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为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时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天津市非税收入统一缴款书》,收费收入通过天津市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系统缴入国库。
三、你局所属人才考评中心收费时,要严格执行上述规定,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要认真执行收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监督。
四、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2022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