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津发改价管〔2023〕237号
市民政局:
你局《关于商请核定殡仪车尸体运送费收费的函》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成本审核,核定蓟州区民政局等单位新增殡仪车尸体运送费收费标准,具体标准详见附件。
二、完善新增殡仪车辆尸体运送费标准核定方式,今后各级殡仪服务机构新增的殡仪车辆尸体运送费标准按照每具每次380元执行,原则不再区分车辆车型单独制定各级殡仪服务机构新增的殡仪车辆尸体运送费标准。如因殡葬事业发展要求需采购特殊车辆以满足丧主特殊用车需求的,具体收费标准由市民政局审核提出意见并另行申报。
三、各殡仪服务机构要保障丧主基本车辆需求,向丧主提供运尸服务,应遵循自愿选择的原则,不得强制提供服务并收费。
四、殡仪服务机构应认真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在收费场所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政策和服务质量标准,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五、本通知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执行。
附件:殡仪服务机构新增殡仪车尸体运送费收费标准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2023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