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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核定新闻记者职业资格等两项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来源:价格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3-08-29 15:25

津发改价管〔2023〕246号


市人力社保局:

你局《关于申请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关于申请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收悉。根据国家和我市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定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64元(含上缴国家考务费);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公共科目每人每科56元,专业科目每人每科64元。

二、新闻记者职业资格考试和初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两项收费为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收入全部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时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印)的财政票据,收费收入通过天津市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系统缴入国库。

三、你局所属人才考评中心收费时,要严格执行上述规定,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要认真执行收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监督。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2023年8月2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