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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价格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5-05-22 16:28

消防救援总队

关于申报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收费事项的函》(津消函202527号)收悉。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务费的通知201159)、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217号)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将我市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定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试收费标准。天津市消防救援总队消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站在组织我市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试时,可向参加考试的人员收取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费,包括理论考试费和实际操作考试费,具体收费标准为:理论考试费每人每次50元;实际操作考试费,初级每人每次150元,中级每人每次190元,高级每人每次240元。

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收入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收费时使用由市级财政部门统一监(印)制的非税收入财政票据,考试费收入通过天津市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系统缴入市级国库。

三、收费单位要严格按照上述规定收费,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要认真执行收费公示制度,自觉接受监督。

四、上述规定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执行


市发展改革委    财政

20255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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