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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可相对人名称:
元气森林(天津)饮料有限公司
许可机关: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元气森林(天津)饮料有限公司二期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津发改环资许可〔2025〕28号
许可类别:
普通
许可内容:
原则同意元气森林(天津)饮料有限公司二期项目节能报告。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1MA0742UK5L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李炳前
许可有效期自:
2025/4/10
许可有效期至:
2027/4/1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