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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元气森林(天津)饮料有限公司二期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
来源:政务服务处 发布时间:2025-05-08 17:25

许可相对人名称:

元气森林(天津)饮料有限公司

许可机关: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元气森林(天津)饮料有限公司二期项目的节能审查意见

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津发改环资许可〔202528

许可类别:

普通

许可内容:

原则同意元气森林(天津)饮料有限公司二期项目节能报告。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1MA0742UK5L

法定代表人姓名:

李炳前

许可有效期自:

2025/4/10

许可有效期至:

2027/4/10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