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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关于 核定静海梁头镇15MWp渔光互补等 7个光伏项目上网电价的通知
来源:市发改委 发布时间:2016-05-16 14:31

津发改价管2016339

天津中天恩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天津中天信德光伏发电有限公司、天津中电晟发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津源信德(天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协安光伏电力科技有限公司、市电力公司: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现就静海梁头镇15MWp渔光互补等7个光伏发电项目上网电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经审核,天津中天恩能静海梁头镇15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天津中天信德静海中旺镇18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天津中电晟发太平镇窦庄子一期95MWp、二期65 MWp渔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津源信德西青辛口镇一期18MWp、二期12MWp渔光互补发电项目,宝坻方家庄镇20MWp农业光伏发电项目的上网电价,均按本市光伏电站标杆上网电价执行,即 2016 6 30 日前 全部投运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95元; 2016 6 30 日前 未全部投运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0.88元。

二、光伏发电上网电价在本市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含脱硫、脱硝、除尘)以内的部分,由市电力公司结算;高出部分通过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予以补贴。

三、上述7个光伏发电项目的经营单位和市电力公司要真实、完整地记载和保存发电项目上网交易电量、价格和补贴金额等资料,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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