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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天津工业大学新校区“十一五”期间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来源: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07-04-03 00:00

津发改社会[2007]180

 

 

关于天津工业大学新校区“十一五”期间

建设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市教委:

你委津教委建(2007)18号文《关于报送天津工业大学新校区“十一五”期间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补充说明均收悉。经组织有关部门审查,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选址及办学规模:该项目选址于西青区南河镇,天津工业大学新校区现址规划范围内。总占地面积2800亩。项目建成后,可满足20000人在校生规模。

二、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该项目总建筑面积182651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教学科研区38200平方米,包括艺术学院18200平方米,工程训练中心20000平方米;生活区129451平方米,包括学生公寓96889平方米,青年教师公寓11814平方米,食堂及综合服务楼18748平方米,设备站2000平方米;学生活动中心15000平方米以及各类运动场等。

三、总投资及资金来源。该项目总投资50467万元,其中一类费用40378万元,二类费用7009万元,不可预见费2369万元,建设期利息711万元。资金来源:商银行贷款20000万元,社会化引资12000万元,老校区置换10000万元,其余由学校自筹资金解决。

四、项目建设和外部配套条件请商规划、土地、消防、人防、电力、环保等部门解决。

接文后,请加快项目前期工作进度,严格按照招投标法开展建设项目的各项招标工作,委托设计部门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有关部门审批。

此复

 

 

 

 

 

                          二ОО七年四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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