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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城市内涝系统化治理市区二级河道清淤及综合污泥处理处置中心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
来源:农经处 发布时间:2022-03-08 17:02

津发改批复(农经)〔2022〕8号


市水务局:

你局《关于报批城市内涝系统化治理市区二级河道清淤及综合污泥处理处置中心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津水函〔2022〕1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天津市排水专项规划(2020~2035年)》《天津市城市内涝系统化治理实施方案》,按照“泥水同步、系统治水”的要求,为提升我市中心城区防汛排涝能力,切实改善水环境质量,同意你局报来的《城市内涝系统化治理市区二级河道清淤及综合污泥处理处置中心工程项目建议书》。

二、项目代码:2202-120000-04-01-401847。

三、市区二级河道清淤工程拟对中心城区21条二级河道进行清淤,河道总长度211.8公里。综合污泥处理处置中心拟建于东丽区,主要处理市政污泥、通沟污泥和河道污泥。其中,市政污泥设计处理处置规模500吨/日,通沟污泥设计处理处置规模180吨/日,河道污泥设计处理处置规模3000吨/日。

四、工程估算总投资151442万元,其中,市区二级河道清淤工程估算投资92455万元,东丽综合污泥处理处置中心投资估算58987万元,具体以下阶段批复为准。资金来源按照你局《关于报批城市内涝系统化治理市区二级河道清淤及综合污泥处理处置中心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由市级财政资金、中央资金、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或引入社会资本等多渠道解决。

五、工程由天津市水务局组织实施。

据此,请抓紧开展后续相关工作,可视工程特点和轻重缓急,分项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报告,按程序报批。


2022年2月28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