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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天津市急救中心(梅江院区)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的函
来源:社会就业处 发布时间:2025-07-04 16:53

市卫生健康委:

你委《关于报审天津市急救中心梅江院区新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津卫财基函〔2025〕173号)收悉。经委托北京市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组织专家评审,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设主体为天津市急救中心,项目代码为:2020-120111-84-01-002979。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选址

该项目位于西青区津门湖街梅江西路与绥江道交口东北侧,四至范围为:东至拟建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南至绥江道,西至梅江西路,北至建市口腔医院梅江院区。建设用地面积11991平方米。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该项目新建一座主楼及一座配楼,主楼为地上7层、地下1层建筑,配楼为地上3层建筑。项目总建筑面积14394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11265平方米(主楼7768平方米,配楼3497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3129平方米。主要设置天津市120指挥调度大厅、市急救中心二、三分部、市级紧急医疗救援基地、应急医疗救援培训基地、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等功能区。配套建设停车场、管线、绿化、道路、大门、围墙等室外工程。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3657.2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742.0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264.81万元,预备费650.34万元。项目资金通过申请中央资金和市级财政资金统筹解决。

四、项目建设计划

项目建设工期为30个月。

接文后,请据此落实各项建设条件,符合安全、环保、用能、人防、消防、抗震等规范要求,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做好项目招标工作,进一步深化设计方案,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装配式建筑有关规定,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书,经我委核定概算后,由你委审批项目初步设计。

本批复有效期2年。

附件:天津市急救中心(梅江院区)新建工程招标实施方案


2025年624



附件

天津市急救中心(梅江院区)新建工程招标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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