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卫生健康委:
你委《关于报审天津市急救中心(梅江院区)新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津卫财基函〔2025〕173号)收悉。经委托北京市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组织专家评审,原则同意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设主体为天津市急救中心,项目代码为:2020-120111-84-01-002979。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选址
该项目位于西青区津门湖街梅江西路与绥江道交口东北侧,四至范围为:东至拟建市妇女儿童保健中心,南至绥江道,西至梅江西路,北至在建市口腔医院梅江院区。建设用地面积11991平方米。
二、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
该项目新建一座主楼及一座配楼,主楼为地上7层、地下1层建筑,配楼为地上3层建筑。项目总建筑面积14394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11265平方米(主楼7768平方米,配楼3497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3129平方米。主要设置天津市120指挥调度大厅、市急救中心二、三分部、市级紧急医疗救援基地、应急医疗救援培训基地、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库等功能区。配套建设停车场、管线、绿化、道路、大门、围墙等室外工程。
三、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13657.2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1742.0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264.81万元,预备费650.34万元。项目资金通过申请中央资金和市级财政资金统筹解决。
四、项目建设计划
项目建设工期为30个月。
接文后,请据此落实各项建设条件,符合安全、环保、用能、人防、消防、抗震等规范要求,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做好项目招标工作,进一步深化设计方案,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装配式建筑有关规定,编制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书,经我委核定概算后,由你委审批项目初步设计。
本批复有效期2年。
附件:天津市急救中心(梅江院区)新建工程招标实施方案
2025年6月24日
附件
天津市急救中心(梅江院区)新建工程招标实施方案
项目 |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政府 采购 |
政府采购限额以下 | |||
全部 招标 |
部分 招标 |
自行 招标 |
委托 招标 |
公开 招标 |
邀请 招标 | |||
勘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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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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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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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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