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市气象局:
你局《关于报批“天津市人工影响天气科学试验基地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报告的函》(津气函〔2025〕3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根据《天津市气象局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天津市气象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天津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和《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天津市人工影响天气科学试验基地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津发改批复(农经)〔2023〕59号),结合北京市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天津市人工影响天气科学试验基地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报告评估报告》,原则同意你局报来的《天津市人工影响天气科学试验基地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311-120103-04-01-314094。
三、工程位于滨海新区中新生态城北部气象科技园二期内,东至中央大道,南至规划航津道,西至规划顺元路,北至规划航美道。工程用地规模约32406.11平方米,其中A区5049.83平方米,B区27356.28平方米。新建总建筑面积约3262.91平方米,其中,A区新建1座科学试验楼,地上三层地下一层,建筑面积3243.12平方米(地上2748.06平方米,地下495.06平方米),同步实施室外道路、绿化、电气、给排水、采暖等配套工程。B区新建1座一层门卫室,建筑面积19.79平方米。
科学试验楼内部首层主要设置消减雾霾(大气物理及大气化学)试验室、外场观测仪器监控试验室、膨胀云试验室、无人机库。二层主要设置冷云云室、云降水物理专用仪器标定室。三层主要设置人影外场试验调度大厅、冰雹试验室、滴谱试验室、催化技术试验室、消雾试验室等。地下一层主要设置给水泵房、中水泵房、消防水池、消防泵房、配电间、弱电机房、直饮水机房等设备用房。
四、科学试验楼采用装配式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抗震等级二级,抗震设防烈度8度,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二级,设计工作年限50年,抗震设防类别为标准设防类。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乙级。
五、工程估算总投资3061.92万元,资金来源由市级财政资金承担,并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
六、工程建设工期为13个月,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以及消防设计基本合理。工程由滨海新区气象局组织实施。
初步设计阶段,要进一步细化建设方案,严格控制投资规模和装修标准。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中办发〔2013〕17号)的有关规定,禁止搭车建设楼堂馆所和办公用房。请据此编写初步设计报告,按程序报批。
原《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天津市人工影响天气科学试验基地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津发改批复(农经)〔2023〕106号)作废。
附件:天津市人工影响天气科学试验基地工程招标方案审批表
2025年6月27日
附件
天津市人工影响天气科学试验基地工程
招标方案审批表
招标范围 |
招标组织形式 |
招标方式 |
不采用招标方式 | ||||
全部招标 |
部分招标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 |
公开招标 |
邀请招标 | ||
勘察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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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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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装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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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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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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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监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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