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政务网 2019年1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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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1-28 10:00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编制。本年度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有关部署要求,认真执行新修订的《条例》和《2020年天津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聚焦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紧密结合发展改革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工作措施,规范公开流程,拓展公开形式,扩大公开内容,不断提高机关行政效能,增强行政管理透明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人民群众、推动机关建设、促进和谐干群关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的体制机制。为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人员变化,及时调整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立了由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分管委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信息公开办”),委办公室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主任,成员由相关处室负责同志组成。同时,我委还明确了各处室分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工作人员,进一步细化、分解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了领导小组督导抓、分管领导亲自抓、各处室具体抓、信息公开办协调统筹的工作机制,较好地保障和推动了我委信息公开工作的持续发展、稳步推进。

    (二)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的制度办法。认真学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确掌握新修订条款的内涵。进一步修订完善《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实施细则》《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提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办法》《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法》《信息公开考核评比暂行办法》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办法》等措施办法,印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站内容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完善委门户网站信息发布三级审签机制,为确保委系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展开、规范运作,提供了较为完备的规范依据和制度保障。

(三)进一步畅通政府信息公开的沟通渠道。按时完成委门户网站和天津政务网信息公开站点整合工作,进一步规范委门户网站栏目设置,着力在增强栏目的便民性和互动性上下功夫,通过“政府信息公开”、“新闻综述”、“通知公告”、“建议提案公开”等专栏发布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2020年,通过委门户网站发布各类信息4900余条,访问累计达30万人(次)。增设“天津发展改革”微信订阅号,丰富政务新媒体发布渠道和平台。进一步增加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数量,积极扩大信息发布范围,切实提升影响力。2020年,“天津发展改革”政务微博发布信息2449条,“天津发改服务企业”微信服务号发布信息54条。

(四)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公开保密审查。严格按照《市发展改革委信息公开保密审核办法》规范要求,对我委发文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对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文件,在起草部门提出意见的基础上,由委信息公开办统一进行涉密审查,做出复核意见,再报分管委领导把关审签后正式印发。对各处室、各单位建议不主动公开的相关政府信息,也严格按照上述审核流程,进行层层把关,把部分不涉密或可依申请公开的筛选出来,督促变更为依申请公开或主动公开的信息。同时,对2010年以来未进行公开属性认定和公开属性定为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且现行有效的文件,全面开展公开属性重新审查工作,对已具备主动公开条件的予以转化公开,进一步扩大主动公开范围,切实强化主动公开力度。

(五)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通过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网和印发张贴《天津市发展改革委行政审批事项办事指南》等途径,主动公开行政审批事项、依据、条件、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其他按照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内容。同时,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办理程序,及时发布《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市发展改革委“三公经费”预决算等信息,进一步强化建议提案复文公开力度2020年,共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0余件,向市行政许可中心、档案馆、图书馆寄送纸质信息510件,建议提案公开24件,其中人大建议复文10件,政协提案复14件。

(六)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我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受理窗口设在委办公室和市行政许可中心发改委156号窗口,严格坚持“窗口受理、处室办理、审核把关、统一答复”的工作机制,依法依规做好信息公开依申请答复工作,不断压缩答复时间,力求群众满意。2020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489件,其中,当面申请34件,网络申请61件,信函申请394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金融改革创新、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小城镇建设、价格收费标准等方面。2020年新增受理依申请信息公开486件,2019年度结转继续办理3件,依法依规回复共489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3件。已办结回复的489件中,其中主动公开查询1件,依申请可以公开61件,信息不存在371件,不予重复答复1件,不予公开14件,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职责1件,更正补充37件达到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群众较满意效果。我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免收任何费用。2020年,我委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不规范,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败诉案件。

(七)进一步推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一是积极做好积分落户政策宣传工作。我市2020年居住证积分指标及分值表正式印发后,第一时间通过我委门户网站、天津政务网、《天津日报》、《北方网》、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和天津市居住证积分落户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公开发布,及时公开我市积分落户有关政策内容。二是着力做好扶贫脱贫和结对帮扶困难村信息公开工作。通过委门户网站及时公示我市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产业帮扶专项扶持资金2020年度第一批拟资助企业名单和发布产业帮扶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组织召开产业合作专场新闻发布会,通过天津日报等多种渠道开展典型宣传。2020年,我委通过媒体共发布53条产业合作宣传信息。三是组织做好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行政执法数据公开工作。依法通过“信用中国”“信用中国(天津)”网站公开我市行政许可、行政执法数据,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归集数据4637785条。

(八)进一步强化政策文件解读力度。对于我委起草、印发的政策文件,由文件起草处室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主动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和主流新闻媒体进行权威发布,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通过新闻发布会、接受媒体采访和在线访谈等方式解读政策,传递权威信息。比如,2020年5月,《天津市促进汽车消费的若干措施》出台后,我委积极通过门户网站向广大群众解读政策,同时组织天津日报、津云新媒体、天津电视台等宣传报道,并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政策相关情况。同时,我委有关负责同志通过媒体采访对区域指标、充电消费券等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解读,取得了较好的解读效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2

12

109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

0

10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9

0

23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5

1843.06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79

8

1

1

0

0

489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9

2

0

0

0

0

6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1

0

0

0

0

0

1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1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10

0

0

0

0

0

1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66

5

0

0

0

0

37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41

1

0

0

0

0

42

(七)总计

479

8

1

1

0

0

48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3

0

0

0

0

0

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1

0

1

0

2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2020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不足,一是对新修订《条例》的部分条款理解还不充分,学习还不够深入;二是在实际工作中对部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判别尺度把握不够准确。

    针对上述问题,我委在今后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要着力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准确把握《条例》内容,扎实稳妥推进我委政务公开工作;二是要进一步优化委门户网站,合理设置政务公开有关栏目,提高栏目的规范性、互动性、惠民性,为群众了解我委政务信息提供便利;三是要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创新工作方式,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主动服务、靠前服务,全力推动我委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再创新佳绩。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我委作为被申请人,市司法局作为复议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2件,其中结果维持1件,其他结果(驳回)1件。    

                            2021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