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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1-27 11:34

本年度报告由天津市发展改革委编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对全委2021年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梳理总结,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办公室联系(电话:022-23142553)。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具体要求,紧密结合发展改革工作实际,进一步加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强化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以高质量信息公开助力全市发展改革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一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全年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渠道公开各类信息1812条,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13件,重大项目批复105件,建议提案复文14件。此外,向市政务服务大厅、市档案馆、市图书馆寄送纸质文件576件。二是持续做好政策解读。全年共发布政策解读32推出一图读懂政策系列,共发布一图读懂十四五规划纲要4篇图解材料。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流程,制定印发《市发展改革委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细则》,依法依规做好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不断压缩答复时间,力求群众满意。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18(含2020年结转3,答复305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13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中。2021年,我委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不规范引发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败诉案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强化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将公开属性落实到公文办理程序中;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制定印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网站内容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完善信息发布三级审签机制。严格按照《市发展改革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审查制度》要求,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的保密审查,妥善处理政务公开与保守国家秘密的关系。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按照《天津市政府网站集约化建设标准规范》(2021版)要求,进一步规范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目设置,增设行政收费政府采购栏目,在行政许可、服务事项栏目下增设办事事项办理结果”2个子栏目;重新梳理新闻栏目布局,将栏目规范为今日关注国务院信息天津新闻部门动态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加强群众监督。在门户网站设立公众留言、监督投诉等栏目,并公开各处室联系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二是加强内部监督。委办公室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凡应该公开而没有公开,以及公开内容不规范的,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或不整改的,予以通报批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2

0

92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09

6

0

0

0

0

3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7

2

0

0

0

0

89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2

0

0

0

0

0

2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68

3

0

0

0

0

17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9

0

0

0

0

0

9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2

0

0

0

0

0

2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30

1

0

0

0

0

3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299

6

0

0

0

0

30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3

0

0

0

0

0

13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6

0

1

0

7

0

0

0

0

0

0

0

0

2

2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策解读形式还不够丰富,政策解读质量有待提高;二是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专业化水平有待提升。

2022年,我委将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进一步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创造性。一是创新政策解读形式,提高政策解读质量。不以简单摘抄文件内容的方式进行解读,对政策公布后可能出现的普遍疑虑和争议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深度解读;积极运用图片、短视频等多元形式开展政策解读,做到生动形象、通俗易懂,不断增强政策解读的亲和力、引导力、传播力。二是定期开展业务培训。邀请政务公开领域的专家、学者、律师等来委进行讲座,增强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条例》及实务的理解,不断提升我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行政复议情况中其他结果1件具体是指:申请人自愿撤回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终止。

                          2022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