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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核定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投资概算的复函
来源:重大项目处 发布时间:2022-06-10 18:00

津发改批复(项目)〔2022〕9号


市交通运输委:

你委《关于商请复核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核定的函》收悉。根据《天津市政府投资管理条例》(津人发〔2019〕33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市发展改革委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关于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津发改批复(城市)〔2021〕26号),结合评审机构出具的概算评审意见,现复函如下:

一、核定该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总投资1584491.16万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920737.5万元,土地使用及拆迁补偿465373.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53449.74万元,预备费43186.82万元,建设期利息101744万元(详见附件)。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50%,由市、区两级同比例分担;剩余资金中40%使用政府专项债,10%由滨海建投集团利用银行贷款解决。

二、依据《条例》相关规定,请据此审批初步设计,并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核定的初步设计概算控制工程投资,不得擅自调整建设规模、标准和内容,建设投资按照静态控制,动态管理,原则上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投资概算。工程建设中,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附件:天津港集疏运专用货运通道工程概算核定表


2022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