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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2025年度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量竞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有关市场主体: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 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号)和《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印发天津市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津发改价管〔2025〕350号)规定,现将2025年度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量竞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竞价主体2025年6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之间全部建成投产(后续不再新增并网容量)的风电、光伏项目。其中,分布式项目可委托竞价代理商代理参与竞价。二、竞价参数(一)电量规模。2025年机制电量总规模为40亿千瓦时;若参与竞价的新能源项目申报总电量未达到50亿千瓦时,自动将机制电量总规模按照申报总电量除以125%进行调整。(二)竞价上下限。竞价上限为0.32元/千瓦时,不设置竞价下限。(三)执行期限。机制电价执行期限为10年。三、其他事项(一)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应按照本通知要求发布竞价公告,明确竞价流程、时间安排、竞价平台(网址)等具体事项。(二)竞价最终结果由我委另行公布。(三)未尽事宜,根据《天津市增量新能源项目机制电量竞价工作实施细则》执行。2025年10月28日
    2025-10-29
  • 关于组织申报智能电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6年度公开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近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发布智能电网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6年度公开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请各单位登录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查看项目申报指南(https://service.most.gov.cn),我委将做好本市行政区域内项目的组织推荐工作,请各有关单位结合工作实际,按申报要求积极申报。请意向申报单位务必于2025年11月15日16:00前完成网上申报材料填报并提交。联系人:张弘弦联系电话:022-231422672025年10月28日   
    2025-10-28
  • 2025年第四季度天津地区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结果公告
    为促进天津市分布式电源科学有序发展,保障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依据《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导则》(DL/T2041-2019)、《关于进一步加强分布式光伏发电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津发改能源〔2023〕200号)等要求,现将2025年第四季度天津市分布式电源接入电网承载力评估结果红色区域进行公告(详见附件)。
    2025-10-28
  •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我市成品油价格的公告
    2025年第15号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成品油价格调价信息,现将我市调整后的成品油最高零售、批发价格公布如下,自2025年10月27日24时起执行。天津市成品油最高零售批发价格表品  种最高零售价格最高批发价格(约定配送)(元/吨)(元/升)(元/吨)89号乙醇汽油(标准品)84856.33818592号乙醇汽油89946.83869495号乙醇汽油95037.2292030号柴油(标准品)74956.477195负10号柴油79456.867645负20号柴油83197.198019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2025年10月27日
    2025-10-27
  •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系统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资决策咨询评估服务供应商入围 ...
    在另外数据表中
    2025-10-22
  •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我市成品油价格的公告
    2025年第14号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布的成品油价格调价信息,现将我市调整后的成品油最高零售、批发价格公布如下,自2025年10月13日24时起执行。天津市成品油最高零售批发价格表品  种最高零售价格最高批发价格(约定配送)(元/吨)(元/升)(元/吨)89号乙醇汽油(标准品)87506.53845092号乙醇汽油92757.04897595号乙醇汽油98007.4495000号柴油(标准品)77506.697450负10号柴油82157.107915负20号柴油86037.438303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2025年10月13日
    2025-10-13
  • 关于开展2026年市级重点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各区发展改革委、各功能区发改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推进“三新”“三量”的具体工作要求,夯实“十五五”规划项目支撑,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对稳投资、促增长的关键作用,依据《天津市重点项目管理办法》,现组织开展2026年市级重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市级重点项目分为重点建设项目、重点储备项目和重点谋划项目。其中,重点建设项目是指2026年续建项目和已明确在2026年开工的新建项目;重点储备项目是指完成项目建议书批复或核准、备案手续,拟于2027年开工的项目;重点谋划项目是指尚处于前期策划、研究、论证阶段的项目。二、申报范围市级重点项目由各区、各部门根据项目单位申请,选取符合国家和我市重大战略、“十五五”发展规划、产业方向和高质量发展要求,聚焦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制造业立市、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和现代化人民城市等重点领域,具有支撑引领和示范带动作用的政府投资项目和企业投资项目,纳入重点项目推荐名单。主要包括:一是科技和产业创新。包括创新平台、脑机接口、低空经济、海洋经济、数字经济、人工智能、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基础软件、应用软件、外设终端、网络安全等)、信息基础设施。二是先进制造业。包括石油化工、装备制造、汽车和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中医药、化学药、生物药、辅助包材、医疗器械、生物制造等)、新能源、新材料、航空航天(飞机、直升机、无人机、运载火箭、卫星及超大型航空器等)、现代轻工、现代冶金、循环经济产业。三是现代服务业。包括生产性服务业(金融服务、科技服务、信息服务、现代物流、航运服务、商务服务)、生活性服务业(商贸服务、文化旅游、健康服务、会展服务)。四是重大基础设施。包括能源领域(油气管网、储气调峰、新型电力系统、新能源开发利用等)、交通领域(机场、水运、铁路、公路、城市轨道交通等)、城建领域(市政道路、老旧燃气热力管网改造、供水排水设施、停车场等)、水利生态环保领域(水利工程、区域生态治理、节能降碳、污水垃圾收集处理等)以及城市更新、产业园区基础设施。五是重大民生改善。包括保障性安居工程(老旧小区提升改造、城中村改造、棚户区改造、配售型保障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公租房、危旧房改造等)、新型城镇化、乡村振兴(现代农业、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高标准农田等)、社会事业(教育、医疗卫生、养老托育、全民健身、其他社会事业等)。三、申报条件申报2026年市级重点项目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投资规模5000万元(含)以上的市区两级政府投资项目、企业投资项目。(二)重点建设项目应已落实建设用地、资金、环境影响评价、安全评价等建设条件,在2026年年底前完成法定审批手续并开工建设的新建项目,或已经开工建设的续建项目。涉及社会稳定风险的项目应履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程序。已纳入2025年市级重点建设项目清单的项目,除已建成或终止建设外,原则上应继续申报为2026年市级重点建设项目。(三)重点储备项目应符合相关领域规划并获得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项目代码。其中,政府投资项目应完成项目建议书批复,并列入同级政府投资三年滚动计划;企业投资项目应依法取得核准批复文件或办理完成备案手续。(四)重点谋划项目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重大战略、产业政策等要求。(五)已列入国家级发展规划、区域规划、专项规划且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可优先列为市级重点项目。中央预算内资金、增发国债、超长期特别国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资金支持项目,符合申报条件的应全部纳入市级重点项目清单。四、申报方式项目申报采取“线上申报+线下确认”方式。第一步,线上申报。10月9日起,各区、各部门组织项目单位通过“天津市重大项目智慧管理平台”(网址http://zdxm.fzgg.tj.gov.cn:20249,以下简称平台)互联网端完善项目信息后提交申报申请。申报截止时间为11月14日。第二步,线上审核。各区、各部门同步开展项目初审工作,审核通过后,通过平台推送至市发展改革委对口处室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由市发展改革委形成初步清单。审核截止时间为11月21日。第三步,线下确认。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将初步清单分发各区各部门进行确认,由各区人民政府和各市级行业主管部门确认无误后,将书面意见和项目清单加盖公章后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委。线下确认截止时间为11月28日。第四步,公开发布。市发展改革委综合考虑项目成熟程度、规模体量,择优选取具有引领性、示范性、带动性的重点项目,形成市级重点建设、重点储备项目建议清单,报请市人民政府同意后,向社会公开发布。五、工作要求(一)各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加强服务指导,督促项目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开展申报工作,确保大项目、好项目应报尽报。(二)充分利用全市重大项目谋划工作契机,及时将项目谋划优秀成果纳入重点项目清单予以重点推动。(三)认真做好项目信息审核把关,重点审核项目信息是否真实准确,年度计划投资安排是否科学合理等,避免因项目信息不全、不实影响申报工作。(四)重点项目原则上不打捆申报,实行“一项目一代码”,项目代码以24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代码为准,按照项目归属,由主管单位负责申报的线上审核推送和线下确认,避免重复申报。2025年10月9日
    2025-10-09
  • 市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深入主要发电企业调研助力电力运行降本增效
    为进一步强化电力价格管理,助力营商环境改善,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刘涛同志带队赴天津陈塘热电有限公司、天津军粮城发电有限公司以及天津国投津能发电有限公司等3家电厂实地调研发电企业生产经营以及发电供热保障情况,听取企业意见建议,研究进一步提升效率、有效控制能源成本措施。在陈塘热电有限公司,刘涛同志重点了解燃气机组热、电运行方式,听取企业关于今冬采暖季气源准备情况,深入分析燃气机组功能定位,就燃气机组节能省气有效措施进行交流。在军粮城发电有限公司,深入了解电煤价格变化情况以及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的问题,就电力供热稳定运行进行了深入交流。在国投津能发电有限公司,详细了解企业在循环经济利用的有关探索,积极研究新型电力系统下煤机未来发展方向以及在电力市场化改革背景下燃煤企业发展策略。刘涛同志在调研中指出:各发电企业要切实担负起能源保供稳价的重担,一是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以能源保供为首要目标,履行企业主体责任,圆满完成电力、热力等各项保供任务;二是要进一步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合理控制运行成本,妥善处理供热供电安全稳定与降低运行成本的关系,提升企业经营效率;三是要进一步强化大局意识,从有利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角度出发,落实好电力运行降本增效工作要求,稳定用户用电成本,着力改善营商环境。
    2025-10-31
  • 甘肃省副省长王钧到市援甘前指调研指导
    近日,甘肃省政府副省长王钧到天津市援甘前指驻地,看望慰问天津援派干部,并就进一步深化东西部协作开展调研。天津援甘前指总指挥于学生作工作汇报,前指全体干部参加活动。调研期间,王钧实地查看了指挥部工作环境,认真听取了近期援甘工作成效。他对天津援甘前指作出的贡献给予充分肯定,对天津援甘干部人才扎根甘肃的无私奉献表示衷心感谢。他强调,开展东西部协作,是党中央着眼推动区域协调发展、促进共同富裕作出的重大决策。多年来,天津坚决扛起东西部协作政治责任,投入大量人力、物力、财力,开展了一系列务实有力的工作,推动津甘协作取得丰硕成果,充分彰显了天津市委、市政府的强烈政治担当,深刻诠释了天津人民对甘肃人民的深情大爱。天津援甘干部人才多年如一日奉献奋战在甘肃发展一线,这种“津陇一家亲”的深厚情谊,已超越了工作任务范畴,升华为两地人民心手相连的生动实践。王钧指出,今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收官之年,希望援甘干部人才与甘肃各级干部群众一道,锚定目标任务,强化责任落实,抓紧抓好年底前各项工作。锐意创新竞进,推动各方面协作向更深层次、更宽领域拓展。凝聚协作力量,持续加强对援甘干部人才的管理服务,打造一支“有情怀、有干劲、有甘味”的优秀援甘团队。
    2025-10-30
  • 大同—天津南1000千伏特高压天津段首基铁塔组立完成
    10月21日,在天津市津南区葛沽镇,大同—天津南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工程线路工程(津5标)首基铁塔组立施工圆满完成,在天津段6个标段中,率先进入组塔施工阶段,也为后续全线施工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大同—天津南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工程是国家“十四五”电力规划重点工程,也是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能源基础设施。该工程起于山西省大同市,途经燕山山脉和海河流域,止于天津滨海新区,横跨山西、河北、天津三省(市),线路全长770公里,动态总投资达230亿元。该工程在我市将新建1000千伏天津北变电站,扩建1000千伏天津南变电站,新建铁塔347基,途经7个行政区。目前,该工程涉及的7个行政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基本完成批复,天津北变电站工程获得土地征转批复并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天津北变电站桩基工程已完成过半,线路工程也已开始施工。工程建成后,将有效提升我市外受电能力,为天津乃至京津冀提供充足电力动能,每年可输送超过146亿千瓦时的清洁电能,相当于替代标准煤445万吨,减排二氧化碳1181万吨,对优化区域能源结构、促进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25-10-28
  • 市发展改革委大力推动重大项目智慧管理平台运行使用工作
    一是深化“管”平台的责任。持续增强各区发改委、市有关部门管理平台的责任意识,承担起管好平台的重要职责,突出平台作为我市重大投资项目信息化、数字化管理的重要载体作用,进一步保障平台平稳有效运行。二是提升“用”平台的能力。强化各单位人员对平台功能的掌握使用,规范平台项目管理、专项管理、问题管理等模块的操作方法流程,明确平台对重大项目专项实施管理的具体要求,积极解决平台使用过程中的常见问题,进一步提升全市用好平台的能力水平。三是激活“联”平台的价值。推动加强与其他平台间重大投资项目数据的联通交换,有效实施数据资源共享,积极构建重大项目全生命周期的数字化管理生态,赋能释放平台数据要素价值,进一步发挥平台对全市重大项目投资管理的支撑服务作用。
    2025-10-27
  • 今年以来我市科技赋能协作支援工作取得新成效
    今年以来,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西部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受援地科技需求,集聚我市科技资源,精准实施科技帮扶行动,助推农业前沿科技赋能受援地特色优势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一、科技帮扶机制更加完善。强化组织领导,将科技帮扶纳入《天津市高质量推进东西部协作和支援合作2025年实施方案》,制定科技帮扶专项实施方案和《任务分解表》,做到目标明确、责任明晰、分工合理。强化省际联系机制,市科技局与甘肃省科技厅、市援青前方指挥部召开科技合作座谈会,就促进企业科技合作、人才培育交流、创新平台共建等方面达成共识,印发津甘、津青科技合作要点,安排资金190万元,支持甘肃省科技厅实施津甘双地科技特派员项目。支持甘肃每个结对县至少80万资金用于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升级推广。累计安排资金3165万元,实施科技帮扶项目42个。强化科研院所结对合作,市发改委、市科技局、甘肃省农业农村厅、甘肃省科技厅联合印发《关于高质量推进津甘科技协作的工作方案》,商定精准务实开展结对共建;突出重点联合科研攻关;加强科研资源共建共享;密切交流加强人才培养;推动科研成果转化应用。二、科技帮扶平台更加多元。平台建设力度加大,天津市农科院、天津农学院等科研单位与甘肃有关单位,共建天津市农科院平凉分院等科研分支机构及17个科技特派员专家工作站,集聚两地农业创新资源要素。印发津甘双地科技特派员工作站管理办法,积极推动科技特派员科技下乡活动,截至目前累计认定五批近650名津甘双地科技特派员,在今年“津陇共振兴”合作交流洽谈大会举办期间,我市津甘双地科技特派员赴甘南州、兰州市等地开展现场教学帮扶和技术指导,皋兰县梨产业津甘“双地”科技特派员工作站成立并揭牌。三、科技帮扶项目更加精准。今年以来,市科技局采用“两上两下”工作机制,广泛征集甘肃、新疆和田、西藏昌都、青海黄南州等受援地各类技术需求,梳理出项目对接意向157项,目前正在与受援地科技部门积极对接中。天津农学院高级实验师孙学亮组建冷水鱼养殖帮扶团队,深入天水市武山县、麦积区等地调研,帮助引进梭鲈、虹鳟“水科一号”等新品种,并协同研发中药动保产品,不仅提高了中药材加工的附加值,而且推动了当地两个优势产业协同发展。
    2025-10-22
  • 2025年津甘东西部协作指标任务提前超额完成
    截至目前,我市已提前超额完成《2025年度津甘东西部协作协议》中明确的全年主要指标任务。一是加大资金投入。足额向甘肃结对地区拨付财政资金,共同谋划实施帮扶项目761个,持续激发内生发展动力。二是强化人才交流。完成新一轮援甘党政干部轮换,新选派的教师、医生、乡村治理等专业技术人才已到岗,持续提升“组团式”帮扶效能。三是拓展产业协作。成功举办2025“津陇共振兴”合作交流洽谈活动,达成合作协议109个,签约金额121亿元。依托甘肃资源禀赋提升打造特色农业产业和产业集群,引导优势企业到甘肃结对地区投资,有序推进产业梯度转移。四是加强消费帮扶。通过天津消费帮扶服务平台和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网络销售平台,采购、帮助销售甘肃农副产品金额39.53亿元,共建农产品供应基地和“直采直供”基地,协助拓宽销售市场。五是深化劳务协作。做优做强“津甘护工”“津甘飞手”等劳务品牌,组织开展东西部协作劳务就业专场招聘活动,新增帮助甘肃农村劳动力就业5.46万人。
    2025-10-20
  • 市发展改革委持续用力纵深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一是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在充分研究学习《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基础上,组织相关单位召开专题会议,深入调研了解我市工作基础及现状,围绕6方面重点任务谋划切实可行的落实举措,同时积极对接兄弟省市主动了解借鉴有关经验做法。对接国家部门,了解国家文件出台背景及工作思路,制定印发《天津市贯彻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任务清单》。二是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按照国家部署,我市试点对两个区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通过建立评估工作机制、确定评估指标体系、搭建评估基础系统、组织开展评估培训,顺利完成试评估工作,以评促改、以评促建,推动查漏补缺,促进营商环境不断优化。三是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组织各区各部门扎实落实“一单尽列、单外无单”工作要求,着力破除隐性壁垒,按季度排查梳理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案例。各区各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责任,按照职责分工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进入行为,依法依规对经营主体实施准入后监管,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信息公开及宣传解读工作,增进各类市场主体和各级行政机关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了解,熟悉清单事项措施,正确理解使用清单。
    2025-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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