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在充分研究学习《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基础上,组织相关单位召开专题会议,深入调研了解我市工作基础及现状,围绕6方面重点任务谋划切实可行的落实举措,同时积极对接兄弟省市主动了解借鉴有关经验做法。对接国家部门,了解国家文件出台背景及工作思路,制定印发《天津市贯彻落实〈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指引(试行)〉任务清单》。
二是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按照国家部署,我市试点对两个区开展市场准入效能评估,通过建立评估工作机制、确定评估指标体系、搭建评估基础系统、组织开展评估培训,顺利完成试评估工作,以评促改、以评促建,推动查漏补缺,促进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三是贯彻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组织各区各部门扎实落实“一单尽列、单外无单”工作要求,着力破除隐性壁垒,按季度排查梳理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案例。各区各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责任,按照职责分工坚决查处违法违规进入行为,依法依规对经营主体实施准入后监管,做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信息公开及宣传解读工作,增进各类市场主体和各级行政机关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了解,熟悉清单事项措施,正确理解使用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