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中】关于对《天津市推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公告
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规划》要求,加快推进天津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编制形成了《天津市推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相关意见请通过电子邮件反馈我委,电子邮件地址:sfzggwjmc@tj.gov.cn。公开征求意见时间自6月15日至7月15日。如有意见建议,请以电子邮件方式反馈市发展改革委邮箱,并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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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案正文
天津市推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规划》要求,加快推进天津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现代流通体系软硬件建设,培育壮大现代流通企业,提升现代流通治理水平,全面形成现代流通发展新优势,提高流通效率,降低流通成本,将天津打造成为国内大循环的重要节点、国内国际双循环的战略支点。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市流通网络和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流通业态模式更加丰富多元,流通市场主体不断壮大,现代流通秩序更加有序规范,北方国际航运枢纽地位更加凸显,区域商贸流通枢纽功能显著增强,金融信用支撑能力明显提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4500亿元,商品销售总额达到4.5万亿元以上,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数量突破万家,货物进出口规模达到9000亿元。天津港集装箱吞吐量达到2200万标准箱,天津机场货邮吞吐量达到40万吨。展望2035年,开放创新、协调融合、智慧绿色、安全高效的现代流通体系进一步完善,世界一流智慧绿色枢纽港口和国际航空物流中心基本建成,国内大循环重要节点和国内国际双循环战略支点地位基本确立。
二、优化流通网络布局
(一)打造现代商贸流通网络
1.建设高水平商品交易市场。依托我市汽车全产业链优势,做大做强各类汽车交易市场。围绕我市重点制造业集群,打造一批钢材、五金材料等现代化生产资料专业市场。鼓励各类商品交易市场与实体商业、电商平台开展对接,压缩中间环节,畅通批零渠道网络。到2025年,建立全市重点联系商品交易市场超过30家,培育一批商品市场示范企业。
2.完善城乡商贸网络布局。依托商业街区和时尚商业综合体,在全市构建“国际级消费集聚区、市级商业中心、区级商业中心”三级商业空间体系。按照“一商圈一方案”要求,因地制宜打造一批主题商圈。健全“区域型、销地型、产地型”三级农产品批发网络,构建产销地、集散地相衔接的农产品批发市场体系。加强城市核心商圈、商贸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等衔接落位,完善商贸公共服务配套设施。
(二)完善现代物流基础设施网络
1.加快物流核心节点建设。推动天津港口型和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持续优化物流业空间布局,加快布局形成由“物流园区、物流中心、城乡配送点”构成的三级物流设施体系。依托东疆保税港区和中心渔港等冷链设施资源,积极争取列入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完善寄递物流末端综合服务站、智能信包箱等城市末端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推进绿色物流枢纽、园区建设,鼓励创建零碳码头等交通基础设施。
2.畅通海陆空物流通道。构建面向全球、便捷高效的集装箱运输网络,重点拓展“一带一路”国际集装箱航线。提高与周边港口合作的深度和广度,完善以天津港为中心的环渤海内支线网络。构建贯通“三北”地区、联通中蒙俄经济走廊的腹地运输网络。推动中欧班列延伸发展,增加服务辐射范围。拓展国际航线,做强日韩、东南亚航线,构建完善的货运航线网络。
3.补齐冷链和应急物流基础设施短板。支持在京津走廊和主要通道周边,建设一批以农产品产地冷库为基础的冷链物流节点,补齐农产品产地“最先一公里”短板。推动一批销地高标准冷库建设,提高“最后一公里”冷链物流服务效率。整合社会资源,推动既有物流设施嵌入应急功能,考虑“平急两用”需要,打造应急物流设施网络。加强冷链和应急物流与国家物流枢纽运行衔接。
(三)健全综合立体交通网络
1.完善骨干运输通道。打造由“1带、3轴、2廊”(即京津滨交通带,津沪、沿海、津雄交通轴,京哈、津承交通走廊)组成的多通道、大容量、快速化综合立体交通主骨架。保障港口、铁路“北粮南调”通道顺畅,提升港口、铁路“北煤南运、油气登陆”保障能力,支持油气管网依托公路、铁路通道协调布局。
2.优化海空两港集疏运体系。加强港口集疏运体系建设,完善港内铁路集疏运网络,畅通铁路微循环,规划建设集疏港专用货运通道。优化机场集疏运体系,建设完善机场周边路网。
3.加强城乡交通网络融合。统筹城乡交通网络整体布局和一体建设,推进城乡交通普惠均等,依托公路客货运场站等多方资源,因地制宜地建设区、镇、村三级乡村货运网络节点体系。全面建设“四好农村路”,加快乡村产业路和资源路建设,提高乡村道路技术等级和服务品质,逐步向通村入户倾斜。推进具备农林作业、应急救援、防灾减灾等功能的通用航空设施建设。
三、提升流通设施水平
(一)提升商贸流通设施水平
1.推动传统商品交易市场转型升级。引导综合消费品批发市场向“品牌建设+平台展销+仓储物流”的展贸中心转型。推动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发展“批发集散+信息化管理+公共配送”交易模式。引导商品批发市场与电商头部企业合作,打造面向中小微商户的商品集配中心。推动物联网、区块链等信息技术赋能商品批发市场,实现商品批发市场传统交易模式数字化重构。
2.加快城乡商业基础设施更新改造。推动核心商圈提升改造,编制并推动落实商圈改造提升方案。提升改造一批社区便民商业设施,提升消费便利性。完善农产品批发市场电子交易、展示等基础设施。实施政府引导、多渠道投资参与的农村集贸市场提升工程,建成一批农村示范集贸市场。
(二)提升物流设施水平
1.加强专业化物流设施建设。推动农产品交易市场及商超等零售网点的冷链物流设施改造升级。加快交通物流设施应急功能改造。推动危化品物流企业加强设施设备投入和技术改造,发展罐箱多式联运,加大危化品作业场地和作业流程规范化管理。推进国际邮件互换局建设,提升国际邮件互换局和邮政枢纽的寄递服务能力。
2.加快物流设施设备标准化建设。推动联运转运设施、场站建设,强化设施、设备、管理等标准对接。加强标准化托盘循环共用体系建设,支持与标准化托盘相匹配的设施设备提升改造。推动京津冀标准化托盘循环共用体系建设。
(三)提高交通运输设施水平
1.推动交通基础设施智能化发展。推进铁路、公路、水运、航空新改建基础设施与第五代移动通信(5G)基站、光缆等信息基础设施统筹布局、协同建设。全面推动智能航运建设,加快装卸、运输、仓储等环节自动化升级改造。推进智慧机场建设,同步升级数据中心。打造综合交通运输“数字大脑”,逐步实现与国家综合交通运输信息平台互联互通。
2.加快交通运输智能技术推广应用。推动运输企业在营运货车、船舶等运载工具上装载具备高精度定位、智能网联功能的终端设备,逐步实现产业园区、港口、机场、铁路场站和高速公路出入口等重要节点货物运输全程感知。加大北斗卫星导航系统推广,提高车路协同信息服务能力。加强区块链在航运服务领域的应用。
3.促进交通运输设施设备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推进交通运输领域清洁替代,加快布局充换电基础设施,促进电动汽车在短途物流、港口和机场等领域推广。积极推进船舶与港口、机场廊桥岸电改造和使用。开展氢燃料电池在汽车等领域的应用试点,降低交通运输领域能耗和排放水平。
四、做优做强流通主体
(一)培育壮大商贸流通企业
1.做大做强骨干商贸流通企业。实施外贸百强企业帮扶行动。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做大做强,到2025年,认定天津市重点联系外贸综合服务企业20家,培育进出口额超亿美元外综服企业12家。大力吸引优质贸易企业和平台企业。
2.做优做精本地特色商贸企业。加强地理标志农产品管理,强化农业品牌原产地保护。实施“擦亮‘津农精品’金字招牌”行动,培育国内知名、国际有名的天津农产品品牌。出台促进老字号创新发展实施意见,推进产品迭代更新。推动在电商平台建设老字号综合旗舰店。借助“津洽会”平台,举办中国(天津)中华老字号精品博览会。加强对非遗项目和传承人的管理,增强文化承载力。
3.推动中小微商贸企业转型升级。支持中小微商贸企业打造品牌、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创新经营模式。培育一批深受消费者喜爱的体验店、网红店和线上品牌线下展示店。鼓励中小微商贸企业借助电子商务、新媒体等综合服务平台拓展营销渠道。引导平台型、科技型企业降低中小微商贸企业进驻和服务费用。
4.支持出口企业拓展内销渠道。支持我市出口企业积极对接大型商超、零售批发商、核心供应链企业和电商平台,鼓励订单直采。鼓励我市企业参加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中国加工贸易产品博览会和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拓展国内市场。引导出口企业提高自主品牌市场占有率。鼓励社会组织为出口企业拓展国内市场提供经营资质、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业务培训和技术服务。
(二)培育充满活力现代物流企业
1.支持物流企业网络化发展。支持物流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参股控股、联盟合作等方式进行规模扩张和资源整合,着力推进境内外节点设施布局。鼓励物流企业深度融入国际贸易网络,提升全球范围内供应链协同和资源配置能力。支持我市航空公司与国内其他优势航空公司强强联合,建设强大国际货运机队。
2.提高物流企业专业化服务水平。推动提高普货运输、通用仓储等服务水平,提升对接多元化物流需求的专业物流服务能力。支持航运企业提高供应链组织、箱货匹配能力。推动重点邮政快递企业发展跨境寄递服务。支持大件物流企业构建多种运输方式协调衔接的大件物流网络,提供规范化个性化服务。培育壮大医药物流企业,提升医药流通效率和全过程品质管控能力。
五、积极培育新业态新模式
(一)推动商贸流通业态创新升级
1.发展电商新业态新模式。打造若干电商小镇、直播基地,推广“社交电商”、“云逛街”等新模式。打造以多业态聚合、多场景覆盖为特征的数字消费新场景,发展沉浸式、体验式、参与式消费业态,推动领军电商平台布局线下超级体验店。鼓励电商企业积极开展“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作。支持电商企业研发、生产迎合消费需求的新产品,丰富线上品牌供给。推动政府部门与电商平台对接合作,搭建规模化公共消费、政府采购订购定制平台。
2.促进实体商业提质升级。推动商超打造数字消费场景,强化品牌连锁便利店数字化管理。制定促进首店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鼓励商品品牌、设计师品牌、高级定制品牌布局首店。高水平建设创意产业园区,举办国际设计周。引育具有国内外影响力的电影节、服装节、动漫节等节庆活动。推广深度联营、买手制经营等模式,鼓励“商品+服务”混合经营。加快便利店、菜市场等领域连锁经营布局。
3.培育外贸发展新动能。推进外贸企业数字化升级,支持企业借助国内外大型跨境电商平台和数字营销及社交营销工具拓展国际市场,培育一批数字化升级标杆企业。支持国际贸易分拨企业增强贸易中转功能,培育具备全球资源配置功能的中转集拼。支持跨境电商企业优化海外仓布局。探索建设市内免税店,积极做好市内免税店试点城市申请工作,在重点商圈和主要旅游景区布局建设一批退税购物商店。
4.深化商贸流通大数据开发应用。依托全市信息资源统一开放交换平台,持续推动商贸流通数据归集汇聚。依托钢铁、农产品、石油化工等产业优势,培育集在线交易、大数据分析等数字化服务于一体的新型贸易平台。推动品牌连锁便利店实施数字化管理,基于大数据应用设立24小时智能自动售卖机。推动流通大数据赋能生产环节,为工农业生产提供决策支持,提升个性化定制和柔性化生产水平。
(二)加快发展物流服务新领域新模式
1.创新专业化货运服务。推动铁路货运服务转型提质,深化“门到门”全程物流服务模式,大力发展快捷货运、高铁快运快递、电商快递班列等货运服务产品。创新公路运输服务,大力发展网络货运、甩挂运输等新业态新模式,推广货车租赁、挂车共享、定制服务。加快推动邮政快递、跨境电商、冷链物流等多元化航空运输服务发展。提升城市配送服务品质,推进城际干线运输和城市末端配送有机衔接。创新农村货运服务,推广“交通运输+邮政快递融合”、“客运+货运两网合一”服务模式。
2.加快推进多式联运发展。依托海港、空港等重要物流枢纽,发挥不同运输方式比较优势,发展规模化、网络化多式联运。深入推进集装箱多式联运,优化海铁联运班列线路,提高集装箱运输通道多式联运衔接能力。推动天津口岸中欧班列专列开行。培育多式联运经营主体,推进“一单制”,丰富“门到门”一体化联运服务产品。
3.促进物流与相关产业融合创新发展。加强物流基础设施与工业园区、商品交易市场等统筹布局、联动发展。进一步推动物流领域基础设施、载运工具等标准相互衔接,加强与生产领域规则标准对接。支持物流企业与生产制造、商贸流通企业深度协作,创新供应链协同运营模式。推进物流与生产、制造、采购、分销、结算等服务有机融合,营造物流与产业互促发展生态。
4.推动物流集约智慧绿色发展。支持我市大型制造、商贸流通与物流企业搭建数字化供应链服务平台。加快发展智慧物流,加快发展产品可追溯、在线车辆调度、产品自动分拣、智能查验和智能快递等技术设备。推广使用循环包装和生物降解包装材料,推行实施货物包装和物流器具绿色化、减量化。加快逆向物流体系建设,构建线上线下融合的逆向物流服务网络。
六、提升流通金融服务能力
(一)完善流通金融保障体系
1.增强支付保障能力。健全支付清算系统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有效提升业务连续性管理水平与风险防控能力,保障支付清算系统安全稳定运行与业务规范有序处理。持续推动非现金支付工具普及,督促支付服务主体提升线上支付服务水平。完善商业设施受理环境和服务水平,大力推广移动支付,适当降低小微企业支付手续费。在人民银行指导下,有序开展数字人民币试点工作,推动商圈零售、文化旅游等流通应用场景落地。
2.强化跨境支付体系建设。支持企业在大宗商品进出口贸易、跨境电子商务等贸易新业态领域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依托“津心融”对接融资平台,开设跨境贸易业态企业服务专区,整合利用各方信息数据资源,通过数字化科技手段,提供金融服务、信息查询、企业画像、成果展示等便利化服务。
3.提高商品交易场所资源配置能力。创新商品现货交易模式,丰富交易品种,扩大交易规模,增强区域辐射功能。支持天津自贸试验区在现有商品现货交易所开展有利于行业和实体经济发展的油气现货交易,并与期货交易所开展期现合作,推动现货市场与期货市场联动发展。强化商品现货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及时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
4.丰富流通领域金融服务。积极推动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市融资担保发展基金、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和金融机构风险分担机制落实。引导保险机构继续完善流通领域货物运输等保险服务,加大对流通各环节相关保险产品的创新和推广。发挥金融租赁等非银行金融机构作用,支持融资租赁业务发展。优化新型消费相关支付环境,规范网络交易平台收费行为,鼓励流通商品现货交易场所降低收费标准。做好外贸企业汇率避险服务工作,提升企业汇率避险意识和能力。
(二)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
1.完善供应链金融运行机制。推进供应链金融规范创新发展,加大金融服务资源整合力度。应用科技监管手段,依托各类金融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立多层次、立体化金融科技风控体系。强化交易真实性审核和全流程监控,防范重复质押、空单质押等行为。推动更多的核心企业与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进行系统对接,支持中小供应商开展应收账款融资。引导核心企业与金融机构、供应链金融服务平台等开展信息共享确权。
2.丰富供应链金融产品。鼓励金融机构通过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为核心企业上游供应商发放应收账款融资,用好人民银行支小再贷款政策,使资金精准投放供应链上游小微供应商。鼓励金融机构规范发展存货、仓单、订单融资等业务模式,通过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进行登记,提升企业通过动产担保融资的便利度。
七、提升现代流通信用支撑能力
(一)加快建设重要产品追溯体系
1.强化追溯协同工作机制。建立健全重要产品联席会议工作机制,协同开展重要产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建立运维通报制度,科学评估进展情况和运行成效。推动市农业农村委“放心农产品”监管平台、市市场监管委“食品生产企业”追溯系统与天津市重要产品追溯管理平台对接。
2.丰富追溯系统应用。鼓励行业协会、第三方机构等建立重要产品追溯系统。鼓励追溯体系建设主体面向社会公众提供追溯信息一站式查询服务。加大可追溯产品市场推广力度,积极推进新建智慧菜市场、第三方追溯平台纳入天津市重要产品追溯系统,扩大可追溯产品市场规模。
(二)创新流通流域信用监管机制
1.推广信用承诺制度。围绕流通领域行政许可、证明事项等环节,明确信用承诺标准规范和流程,提升标准化规范化水平。综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加强对承诺市场主体信用状况的事中事后核查。鼓励市场主体在线承诺并公示,将书面承诺履约情况记入信用记录,并及时推送至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鼓励协会商会建立健全行业信用承诺制度,开展行业自律型信用承诺。推进商贸流通企业诚信体系建设,开展商贸行业信用评价应用。
2.深化信用分级分类监管。以信用风险为导向优化配置监管资源,加快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监管。加强通关服务等信用分类和动态监管,强化信用风险分析和综合研判。统筹使用公共综合信用、行业信用、市场化信用等评价结果,推进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推进差别化监管措施在商贸流通、交通运输等流通领域更多行业和部门的推广实施,建立信用等级与监管措施挂钩制度,提升信用监管应用深度和广度。
3.健全信用奖惩机制。建立健全守信激励机制,加强对守信主体的奖励和激励。对失信的流通企业依法实施惩戒措施。加大诚信企业示范宣传和典型失信案件曝光力度,增强市场主体信用意识和契约精神。健全信用修复机制,优化信用信息修复流程,畅通信用修复渠道,鼓励失信主体消除不良影响,重塑良好信用。
八、强化政策措施保障
(一)优化流通发展环境
1.推进重点领域市场化进程。推动大型流通企业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积极开展铁路、民航、邮政等行业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促进形成统一开放交通运输市场。支持北方大数据交易中心建设,规范数据交易活动,激发数据交易主体活力,促进数据资源流通。完善流通领域专利技术和知识产权的鉴定、评估、定价与交易机制,促进成果转化。
2.提升流通领域商事服务水平。推进政务服务的数据共享与业务办理深度融合,提升“一网通办”成效。积极推行综合窗口改革,进一步推进流通企业开办、变更、注销等商事服务规范化、便利化,为企业登记提供一站式服务。完善流通领域融合发展业态的登记注册管理制度,统一优化消防、环保、卫生等管理规定。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全覆盖清单管理。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
3.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深入落实京津冀反垄断执法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合作协议。鼓励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评估,提高审查科学性。依法查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及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不得要求连锁经营等流通企业在我市设立具有法人资格市场主体。出台完善反垄断合规指引,促进流通企业合规管理。
(二)加大政策和人才支持力度
1.完善现代流通支持政策。统筹利用各类资金积极支持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将符合条件的项目纳入地方政府债券支持范围。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加大对重大流通项目的用地用海保障力度,探索增加支撑新业态发展的混合产业土地供给。加大对上市后备企业的挖掘和培育力度,推动符合条件的流通企业通过上市、债券发行、企业并购等方式募集资金。
2.加快流通专业人才培养。鼓励科研院所、高等院校、职业学校加强流通相关学科专业建设,加强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建立多层次的流通专业人才培养体系。引导社会机构与企业加强合作,加强在职教育和技能培训,提升流通从业人员就业能力。建立和完善人才引进机制,加大引进具有全球视野、熟悉国际规则的高层次流通人才。加强流通领域智库建设,储备具有专家队伍。督促流通企业依法依规保障劳动者权益。
背景介绍
一、基本情况
为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十四五”现代流通体系建设规划》要求,加快推进天津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结合我市实际,编制形成了《天津市推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二、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提出主要从优化流通网络布局、提升流通设施水平、做优做强流通主体、积极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提升流通金融服务能力、提升现代流通信用支撑能力、强化政策措施保障等七方面加快推进天津现代流通体系建设。
1.在优化流通网络布局方面,包括打造现代商贸流通网络、完善现代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健全综合立体交通网络。
2.在提升流通设施水平方面,包括提升商贸流通设施水平、提升物流设施水平、提高交通运输设施水平。
3.在做优做强流通主体方面,包括培育壮大商贸流通企业、培育充满活力现代物流企业。
4.在积极培育新业态新模式方面,包括推动商贸流通业态创新升级、加快发展物流服务新领域新模式。
5.在提升流通金融服务能力方面,包括完善流通金融保障体系、规范发展供应链金融。
6.在提升现代流通信用支撑能力方面,包括加快建设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创新流通流域信用监管机制。
7.在强化政策措施保障方面,包括优化流通发展环境、加大政策和人才支持力度。
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
《天津市推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以来,收到了公众反馈建议2条,现就采纳情况反馈如下:
非常感谢对我委《天津市推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编制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关于增加具体交通线路建议,经会商行业主管部门,属于中长期规划建设内容。关于增加文化活动建议,已在正在编制的我市促进消费恢复提振有关措施中体现。故两条建议未在本实施方案中予以体现。下一步,我们将履行相关发文程序。
特此说明。
天津市发展改革委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