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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截止】关于向社会公开征求《天津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若干举措(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背景介绍

一、基本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4〕21号)工作部署,深入推动我市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着力营造公平公正、开放透明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市发展改革委联合有关单位结合我市实际,认真研究梳理,起草了《天津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招标投标市场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若干举措(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若干举措》)。

二、主要内容

《若干举措》分为总体要求、主要举措、保障措施三部分。其中,主要举措从六大方面提出了33项措施。

完善招标投标制度体系方面,提出修订完善招标投标制度规则、建立健全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指标体系、规范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应用等5项措施。

落实招标人主体责任方面,提出依法保障招标人权利、规范招标文件编制和发布、加快推进招标采购专业人员能力评价工作等9项措施。

完善评标定标机制方面,提出规范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适用范围、规范和优化评标组织形式、探索推行“评定分离”等6项措施。

推进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升级方面,提出提升招标投标服务能力、进一步推广完善以电子保函(保险)等方式缴纳保证金等2项措施。

加强协同高效监督管理方面,提出压实行政监督部门责任、提升工程建设一体化监管能力、推行信用分级分类监管等6项措施。

营造规范有序市场环境方面,提出加大招标投标违法行为打击力度、推动招标投标纠纷多元化解、动态清理招标投标法规政策文件等5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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