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发改政法〔2022〕130号
各区发展改革委、委直属单位、委各处室: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和我市印发的有关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要求,做好市发展改革系统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我委制定了《天津市发展改革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各区发展改革委和委直属单位制定的“八五”普法规划或方案,请及时报市发展改革委政策法规处备案。
附件:天津市发展改革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2022年5月10日
附件
天津市发展改革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
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转发〈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的通知》要求,做好今后五年发展改革系统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结合本系统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牢牢把握法治宣传教育的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服务我市“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以持续提升系统广大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为重点,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以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为重要抓手,把全面依法治市各项要求落实到发展改革工作全过程和各环节,切实提高发展改革工作依法履职能力和法治化水平。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各级干部依法行政能力和法治素养显著提升,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观念有效树立,发展改革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发展改革中心工作法治保障更加有力,人民群众和市场主体对发展改革相关法律法规知晓度、对发展改革法治机关建设的认同度明显提升。
(三)基本原则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以习近平法治思想统领发展改革法治建设,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普法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
——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和发展改革重点任务,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普法,持续加强发展改革系统法治机关建设,以高质量普法推动高质量发展。
——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将普法宣传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妥善处理行政争议共同推进,把普法宣传融入法治实践、日常工作,融入依法行政全过程和各方面。
——坚持守正创新。以问题为导向、结果为导向,不断创新工作理念、机制、载体和方式方法,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时代性、针对性、实效性。
二、突出重点内容,拓展普法工作新内涵
(一)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系统广大干部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和问答等列入党员干部培训课程,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切实提升法治素养、法治能力。通过运用各类媒体和普法阵地,以及开展系列专题法治讲座培训等多种方式,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新论述、新指示,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走深走实。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
持续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宪法精神。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律的学习宣传。强化宪法实施案例宣传,推动各级发展改革机关工作人员带头恪守宪法原则、维护宪法权威。按全市统一部署,持续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
(三)突出学习宣传民法典
深入阐释民法典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重要地位,阐释好民法典在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繁荣发展、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推动发展改革机关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民法典,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群众权益、妥善化解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积极参与市级机关“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
(四)深入宣传与发展改革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大力学习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和我市关于全面依法治市、推进依法行政的重大决策部署。大力学习宣传《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对外开放和促进投资法律法规。大力学习宣传《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价格法》《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构建公平竞争市场秩序、激发市场活力的法律法规。大力学习宣传《节约能源法》《循环经济促进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绿色低碳发展法律法规。大力学习宣传《国家安全法》《保守国家秘密法》《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统筹发展和安全需要的法律法规,积极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大力学习宣传《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规范政府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强化“八五”普法期间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法规规章宣传教育。
(五)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
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发展改革机关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和党员日常考核内容,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加强教育培训,实现普法工作新提升
(一)坚持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
发挥领导领学促学作用,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的重点内容,委党组每年至少组织一场法治方面的专题讲座,并专题学习研究一次党内法规落实工作。第一时间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批示指示和讲话精神。委党组成员带头参加党员干部法治专题讲座。
(二)重点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制度,按分管业务领域分级分类明确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规章。每年开展1期以上领导干部法治专题培训,重点就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民法典及与发展改革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加强科学、民主、依法决策进行培训,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述法制度。
(三)健全党员干部日常学法制度
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严格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制度,分级分类明确党员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将法治培训作为干部任职培训、新录用公务员初任培训、党校进修等重要内容,组织好机关工作人员参加全市统一学法用法学习考试,组织新提任、新录用公务员和委属单位新入职工作人员参加宪法宣誓入职仪式,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和制度观念。强化重点岗位人员学法,每年组织开展1期以上行政执法、审批许可、事中事后监管等重点岗位人员相关法律知识专题集中培训,提升相应岗位工作人员依法办事能力。强化党务业务融合,运用“三会一课”等学习机制开展法治学习和交流研讨。强化法治学习情况督促检查,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发展改革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四、持续创新形式,推动普法工作新实践
(一)在立法、执法等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
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相融合,研究制定发展改革委落实“一规划、两纲要”主要任务分工实施方案、年度计划,统筹谋划落实法治建设任务,细化各项工作举措,扎实推进高水平高标准法治机关建设。把普法融入立法过程。在推动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定修改过程中,通过充分听取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公开征求意见、召开听证会、论证会等形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扩大社会参与;法规规章正式公布时,做到同步宣传解读。把普法融入执法过程。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规范普法宣传,把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执法办案程序中,实现执法过程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持续加强普法宣传。把普法融入化解行政争议过程。实时普及《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信访条例》等涉及规范政府共同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引导申请人依法维权、表达诉求。加大以案普法力度。加强典型案例梳理,把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及时反馈相关业务处室,做到“解读一案规范一片”。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机关干部旁听法院案件庭审,参观一次司法机关法治教育基地。
(二)发挥好法治文化阵地作用
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作为法治机关建设重要内容,大力弘扬法治精神。推动法治文化与红色文化、发展改革工作文化融合发展,注重传承红色基因,通过法治长廊、法治园地、法治橱窗等方式,进一步增强以弘扬诚信文化为主题的天津市信用服务体验中心市法治宣传教育阵地优秀品牌影响力。积极拓展普法网络平台。依托委门户网站、机关电子显示屏、办公内网、微博、微信等平台和小程序,开设普法专栏专题,展示常用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等,增强法治宣传受众的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使普法更接地气,更为喜闻乐见。鼓励发展改革机关工作人员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积极以音视频等形式,讲好发展改革法治故事。加大《天津经济》等委属媒体公益普法力度,把法治类公益广告纳入公益广告内容,促进公益普法常态化、制度化。
(三)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活动
结合工作实际,积极推广创作法治文化作品特别是具有发展改革特色的法治文化精品,积极参加国家和市级法治宣传原创作品征集评选、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征集展播等活动。加大法治文化惠民工程实施力度,结合入列轮值和驻村帮扶,组织丰富多样的法治文化下基层。积极利用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重要时间节点进行法治宣传,积极参与“青年普法志愿者法治文化基层行”、“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等法治宣传活动。把法治素养基本要求融入文明创建、法治示范创建和平安示范创建等活动,从遵守交通规则、培养垃圾分类习惯、制止餐饮浪费等日常生活行为抓起,使守法成为发展改革机关工作人员日常行为习惯。
五、完善保障体系,确保普法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委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机关建设领导小组,委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把普法工作纳入法治机关建设总体部署,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普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政策法规处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推动。各区发展改革委、委直属单位要将普法工作纳入法治机关建设总体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普法五年规划或方案,精心组织实施。
(二)落实普法责任
按照“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要求,建立健全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积极推动本委、本单位、本处室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加大对执法对象、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积极拓展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参与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
(三)强化总结评估
加强普法工作开展情况的督促检查,按照上级部门要求,认真开展规划实施情况的中期评估,总结典型经验,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出针对性措施。开展终期总结验收,加强评估结果运用。注重上下联动,加强普法工作的交流,及时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做法。
(四)注重能力建设
重视法治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选派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扎实肯干的人员充实在法治建设和法治宣传教育一线,确保法治队伍结构布局与承担的职责任务相匹配、相适应。根据普法工作任务安排相应普法专项经费,确保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