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发展改革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持续完善行政执法制度,严格履行执法职责,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取得积极成效。
一、工作做法和成效
(一)完善制度机制,规范执法行为。一是统筹推动行政执法质效提升。制定发展改革系统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工作方案,明确85项具体工作措施,压实主体责任。制定推行柔性执法工作指引、执法人员行为规范,推动使用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引导被检查企业加强合规管理,树立执法队伍良好形象。二是深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梳理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动态调整公示权责清单,增加1项行政处罚职权,修改3项行政处罚职权法定依据,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依法委托节能管理行政执法职权并进行备案,委托书已向社会公布。落实执法案卷目录清单、案卷范本等制度,规范使用执法文书开展全过程记录。加强法制审核力量建设,提供专业法律支持。三是进一步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和年度抽查计划,印发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明确抽查重点,推动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年度抽查计划已全面完成。四是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深入实施《天津市行业信用监管责任体系构建工作方案》,推动在47个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落实《天津市企业节能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天津市粮食企业信用监管实施细则(试行)》,结合信用等级评价实施差异化监管。升级迭代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模型,将指标项扩展至130个,构建全市企业综合类评价体系一体化,更加精准反映企业公共信用水平,为高效开展信用监管奠定基础。五是完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完善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协同机制,优化信用修复流程,率先在省级层面实现信用修复全领域“一口受理、一网通办”,提升信用主体信用修复便利度,2024年成功修复6952件,复审平均时间压缩至一天。
(二)聚焦执法领域,深入开展执法。一是聚焦油气长输管道保护领域开展执法。以“四不两直”方式强化日常、重要节假日、汛期、冬季保供期间管道保护督导检查,压紧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各区属地责任。全年累计出动督导检查组175个,出动人员314人次,聘请专家179人次赴各有关区开展管道保护督导检查。二是聚焦节能和清洁生产领域开展执法。推动京津冀节能监察一体化建设,协同京、冀两地联合执法;建立清洁生产领域市区两级纵向贯通执法机制,构建联合执法、综合监管、协同作战模式,开展联合检查29次;探索节能监察跨部门横向协同执法机制,会同市环境执法总队对2家企业开展节能、碳排放联合检查。全年累计开展执法检查92次,出动人员190余人次,对2家企业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7家企业下达行政指导建议书。三是聚焦市场价格监测领域开展执法。加强市场价格日常监测和重要节假日、防洪防汛等特殊时期巡查检查,与市市场监管委等部门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保障市场价格稳定运行。全年累计开展执法检查18次,出动人员36人次。四是聚焦信用信息管理领域开展执法。通过市、区联合执法等方式,对2家信用服务机构和1家公共信用管理机构开展执法检查,出动人员6人次,实现检查事项全覆盖,促进依法保护信用主体合法权益,提高社会信用水平。五是聚焦粮食流通管理领域开展执法。运用“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执法联席会议等方式,组织专项行政执法,指导各区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对辖区收储企业开展粮食购销季度巡查;组织政策性粮油库存检查,全程督导交叉检查开展情况,检查发现问题已基本整改完毕;开展京津冀粮食流通监管联合执法检查。全年累计开展执法检查26次,出动人员60余人次。
(三)加强队伍建设,提升执法水平。制定2024年度行政执法工作培训计划,明确年度培训要求,已全面完成。一是严格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开展2024年发展改革系统新增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委系统23名新增执法人员全部通过考试,组织我委23名执法人员参加并通过2024年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二是着力提高执法人员专业素质。组织系统200余名执法人员全员培训,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中常见行政执法风险点及应对、油气管道保护、节能监察等执法专题培训,组织旁听庭审,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专业水平。三是注重以考促学。组织领导干部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国家工作人员集中考法和行政执法人员重点考法工作,开展法律知识竞答,增强学法用法针对性实效性。
(四)强化执法监督,推动依法履职。一是落实行政执法监督体系建设要求。制定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方案,明确重点工作任务,及时总结执法监督工作开展情况,推动实现对行政执法工作的全方位、全流程、常态化、长效化监督。二是常态化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注重发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日常监督作用,推动录入执法信息,规范上传执法文书。开展发展改革系统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通过内外部征集线索、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督导等方式,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取得实效。三是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和指导案例评选工作。按季度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实现执法领域全覆盖,以案促建、以案带干。组织行政执法指导案例评选,公开发布5件案例,统一执法标准,引导提升执法质量。
(五)落实普法责任,提高宣传质效。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推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一是加大管道保护宣传力度。深入区发展改革委、管道企业、管道沿线街镇、管道周边第三方施工现场开展管道保护普法宣传36次,包括大型户外宣传活动6场,其中,与河北省联合开展2场。二是深入开展节能普法宣传。在节能宣传周和全国生态日期间,通过张贴宣传海报、案例交流等方式进行节能普法宣传,开展节能降碳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科普志愿服务活动,召开钢铁行业节能降碳专题培训,累计30余家企业200余人参训。三是持续开展信用普法宣传。发挥市信用服务体验中心法治宣传教育阵地作用,开展“请进来 走出去”诚信文化宣讲志愿活动,普法解读《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和推广信用惠民便企应用,“请进来”活动开展诚信文化宣讲99场次,累计接待来访参观2420人,“走出去”活动开展志愿服务36场次,服务企业、居民925人次。四是积极开展市场价格监测普法宣传。行政执法中认真宣讲价格法、天津市价格监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提示市场经营者规范自身行为,通过精准普法推动执法普法深度融合。五是加强粮食安全宣传。结合库存和粮食收购检查、年度“三查一防”、世界粮食日等活动开展现场说法,将法言法语转为浅显易懂的语言,确保听懂入心。通过张贴海报、发放纪念品、制作动漫等方式广泛宣传粮食安全保障法、12325热线,推动全民普法,全方位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二、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在法律法规规章不断颁布和机构改革涉及的执法职权转入等因素影响下,我委执法职权逐渐增多。同时,执法人员承担多方面工作任务,且由于工作岗位调整等原因,近几年新增执法人员执法年限较短,执法专业化水平有待在执法实践中逐步提高。
(二)执法监督体系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国家和我市加强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建设要求,市、区两级执法部门对本部门执法工作开展监督,市级执法部门同时做好对下级部门执法工作监督,实现对执法全方位、全流程、常态化监督。目前,发展改革系统已初步构建执法监督体系,但与国家和我市要求还有差距,需要积极探索适合发展改革系统的执法监督方式,充分发挥本级和层级监督作用。
三、2025年工作安排
(一)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
度”,持续推动天津市贯彻落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工作要求落地落实,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向纵深拓展。坚持执法普法并重,实行精准普法,丰富普法方式方法,强化释法说理,持续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
(二)强化执法能力提升。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坚持日常学法和集中学法相结合、线上学法和线下学法相结合,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学习活动。注重以考促学,用好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和题库,检验学法效果。通过以老带新开展经常性执法、学习行政执法典型案例、旁听庭审等方式,在实践中持续提升执法能力水平。
(三)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制定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规范管理、指导监督和激励保障作用。持续开展执法案卷评查、行政执法指导案例评选工作,全方位督促规范执法工作。充分发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统计分析作用,推动严格依法履行执法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