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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 市发展改革委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5-03-04
    2024年,市发展改革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持续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落地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一、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思想引领推动常态化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年度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理论学习和法治宣传教育培训计划,作为学法考法重点内容。每季度至少组织开展一次集中学习,汇编形成三期学习材料,组织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考试,实现党员干部全员学。积极报送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主题论文1篇,配合做好法治蓝皮书编写工作,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强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作用,制定年度法治建设任务清单,细化形成70项举措,推动落地落实,已全面完成。(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一是落实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按照我市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要求,落实权责清单月度自查制度。结合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按程序组织开展我委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和修订完善工作。2024年,完成节能管理领域5项权责清单行政职权事项的增加或修改调整,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积极配合市委编办完成10家市级部门权责清单的调整审核。二是健全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政策体系。持续推动我市“支持民营经济发展17条措施”、“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29条”政策落地,定期梳理工作成效。牵头组建13个部门参加的市级政策宣讲团,深入16区召开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系列现场会,累计663人参会,辅导民营企业1133家。用好国家发展改革委与民营企业常态化沟通交流和问题解决机制以及我市政企互通服务信息化平台,全年累计解决民营企业问题18443件。三是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政务诚信建设,优化评价指标体系。升级迭代企业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模型,将指标项扩展至130个,构建企业综合类评价体系一体化。在40个重点领域实施以公共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改革,获评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十佳典型案例,全年查询下载无违法违规专用版信用报告3697份,替代无违法违规证明79523份。完善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协同机制,率先在省级层面实现信用修复全领域“唯一入口、全程网办”,全年成功修复6952件,复审平均时间压缩至一天。四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着力推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215项任务均取得积极进展。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持续强化市场准入壁垒排查清理长效机制。全面推行“网上办、不见面”审批,我委实施的政务服务事项均实现“网上办”,全年办理各类政务服务事项315件,网办率达到89.84%。投资项目审批、核准和备案事项正式启用电子印章,申请人可直接在网上下载打印电子批复文件,审批效率大大提高。坚持落实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要求,2024年,我委累计核准、备案外商投资项目20个。(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扎实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一是加强立法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京津冀人大、政协协同纳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工作机制,在协同立法、协同监督、协商议政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组织报送年度立法计划建议项目。制定年度委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加强立卷归档管理。开展地方性法规、市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按要求向天津市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推送行政规范性文件。二是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制定我委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策等法定程序。重大行政决策事项采取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对合理意见积极吸收采纳。所有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经集体讨论后作出。三是加大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力度。完善内外部双重审查机制,充实外聘法律顾问队伍,加大协审力度。制定贯彻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条例、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相关通知,扎实做好新增政策措施审查。2024年,对我委起草12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对市粮食和物资局报备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备案登记;对460余件政策文件、合同、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等进行合法性审核。(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印发落实提升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方案,明确85项工作措施。深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梳理行政执法事项目录,依法委托节能管理行政执法职权并进行备案、公示,加强法制审核力量建设。制定推行柔性执法工作指引、执法人员行为规范,推动使用非强制性执法手段引导被检查企业加强合规管理和树立执法队伍良好形象。二是严格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加强油气管道保护督导检查,全年累计出动督导检查组175个,出动人员314人次,聘请专家179人次。加强节能和清洁生产执法,全年累计开展执法检查92次,出动人员190余人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份、行政指导建议书7份。加强市场价格监测执法,全年累计开展执法检查18次,出动人员36人次。加强信用信息管理执法,对2家信用服务机构和1家公共信用管理机构开展执法检查,出动人员6人次,实现检查事项全覆盖。三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制定年度执法培训计划,组织200余名执法人员全员培训、23名新增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行政处罚法、行政诉讼中常见行政执法风险点及应对、油气管道保护、节能监察等执法专题培训,组织旁听庭审,推动提升执法人员专业水平。开展行政执法人员重点考法2次和法律知识竞答,增强学法用法针对性实效性。评选、公布5件行政执法指导案例,引导提升执法质量。(五)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一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制定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工作方案,推动实现全方位、全流程、常态化、长效化监督。常态化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注重发挥执法监督平台日常监督作用,督促规范录入执法信息,开展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通过内外部征集线索、召开座谈会、实地调研督导等方式,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取得实效。定期评查执法案卷,实现执法领域全覆盖,以案促建、以案带干。二是自觉接受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全年通过委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开各类信息900余条。通过政策问答、召开新闻发布会、视频解读、一图读懂等多种形式,发布各类政策解读50余篇,推动相关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256件,均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积极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办理答复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委员提案315件,代表委员满意率100%。三是依法处理争议。严格执行委行政复议应诉实施办法,修订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模版,确保救济途径告知合法合规。积极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全年办理行政复议答复3件、行政应诉17件,无行政复议违法和行政诉讼败诉。深入推进信访法治化,法律顾问提前介入参与信访事项审核,全年办理线上信访事项134件,接待线下来访人员147人次。(六)加大法治宣传培训力度,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一是深入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制定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培训计划,推动常态化学法。加强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保密法、档案法、行政法相关内容等重点法律和党内法规的学习培训,进行宪法宣誓。编制发展改革系统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题库。结合行政执法、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中容易引起行政诉讼的常见风险点进行培训,推动提升依法办事能力。组织全员网上学法考法,开展处级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国家工作人员集中考法和行政执法人员重点考法工作,以考促学。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深入开展管道保护普法宣传36次,包括大型户外宣传6场。在节能宣传周和全国生态日期间进行节能普法宣传,开展节能降碳进学校、进社区、进乡村科普志愿服务活动,召开钢铁行业节能降碳专题培训,累计30余家企业200余人参训。发挥市信用服务体验中心法治宣传教育阵地作用,开展“请进来 走出去”诚信文化宣讲志愿活动,宣传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请进来”活动开展诚信文化宣讲99场次,累计接待来访参观2420人,“走出去”活动开展志愿服务36场次,服务企业、居民925人次。通过精准普法推动执法普法深度融合,执法中宣讲价格法、天津市价格监测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提示市场经营者规范自身行为。二、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委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及我市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一是带头深入学法。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开展专题集中学习研讨。带领班子成员学习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开展党章、宪法、民法典等学习活动。邀请专家围绕“行政性垄断与公平竞争审查”为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和有关处室主要负责同志作专题辅导,委主要负责同志同步讲授专题法治课。二是部署推动法治建设重要工作。把法治建设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列入年度工作要点,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主持集体审议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等重要事项,部署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具体举措,统筹推进立法、执法、普法等法治建设任务落地落实。三是亲自督办法治建设重要任务。制定领导班子成员推进法治建设职责清单,带头做好年终述职述法,发挥推进法治建设关键少数作用。开展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中期评估督察意见整改情况“回头看”,把落实整改任务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自觉行动。督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8项年度重点任务,已全面完成。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2024年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示范典型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总体来看,法治政府建设基础性工作居多,有待积极探索更多先进经验做法。二是法治意识和法治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制定政策措施时,对公平竞争审查新要求把握的精准度以及运用法治思维平衡好产业政策和竞争政策的能力有待提升。三是执法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近几年新增执法人员执法年限较短,执法经验不够丰富,专业化能力水平有待提高。存在以上不足的原因,一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领会理解还有差距,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工作还有欠缺。二是国家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工作部署和公平竞争审查条例的出台,对行政机关起草政策措施维护市场公平竞争提出更高要求,需要转变工作思维,结合审查标准准确把握、严格落实。三是随着法律法规规章颁布和机构改革时职权转入,我委执法职权逐渐增多,新增执法人员需要在执法实践中逐步提升能力水平。四、2025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2025年,我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持续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围绕服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实现《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圆满收官,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一是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推动列入年度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党支部理论学习计划和法治宣传教育培训计划,动态掌握最新理论成果,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提升法治建设能力和水平。持续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和普法责任制,实行精准普法,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培训教育,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二是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推动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高质量开展准入效能评估。做好民营经济促进法颁布后的宣传和贯彻落实,积极听取民营企业意见建议,协调解决民营企业面临的问题。持续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归集,依托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推动行业分级分类监管,落实行政处罚信用修复协同机制。三是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统筹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协审作用。深入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机制建设,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工作,学习借鉴“枫桥经验”,做好群众矛盾纠纷化解。
  • 市发展改革委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4-02-29
    2023年,市发展改革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落地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一、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思想引领常态化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纳入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和作为学法考法重点内容。通过业余时间自学、交流研讨、理论知识测试、撰写理论研究文章等形式,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整理汇编形成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工作重要论述学习手册,开展集中学习。组织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考试。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推动发展改革工作,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提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具体举措。我委《新形势下民营企业产权保护中的政府角色与具体路径研究》在2023年全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论坛”主题征文中荣获优秀奖。(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一是落实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按照我市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要求,实行权责清单月度自查制度。结合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按程序组织开展我委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和修订完善工作。2023年,完成节能及清洁生产8项权责清单行政职权事项的修改调整和流程图制定。积极配合市委编办完成11家市级部门权责清单的调整审核。二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制定我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3年版),促进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持续提升。修订形成大运河天津段核心监控区禁止类清单,为符合生态环境保护的建设项目有效释放空间。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全面落实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深度清理我委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之外领域设置的不合理准入条件、差别待遇或其他限制性措施。三是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构建“1+16+N”的信用信息系统架构,完成天津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二期建设。组织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完成对全市73.4万余家企业的“信用画像”。启动以公共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改革,率先在市场监管、税务等25个领域提供一站式线上服务,帮助经营主体和政府部门少开具证明1.5万余份。大力推进在交通运输、生态环保等46个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提升监管效能。制定《天津市个体工商户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指标》,填补个体工商户信用评价空白。完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全年受理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申请10025件,修复成功5216件,市级复审时间压缩在1天之内。(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扎实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一是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制定我委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策等法定程序。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分别采取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所有重大行政决策均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经集体讨论后作出。在委门户网站“重大行政决策”专栏主动公开重大行政决策和政策解读。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修订委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制定后评估办法,健全管理体系。制定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增强制发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梳理清理工作,按要求向天津市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推送行政规范性文件31件。对照国务院令第764号,对我委起草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清理。三是完善合法性审核制度。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规范集体决策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核要求。统筹推动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将公平竞争审查作为开展合法性审核的前置要件。制定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规则,扎实做好新增文件审查和存量文件清理。完善内部法审人员和外聘法律顾问双重法审机制,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作用。2023年,对我委起草的1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对市粮食和物资局报备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备案登记,对360余件集体决策重大事项、政策文件、合同、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等进行合法性审核,接受法律咨询16件。(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完善行政执法制度机制。深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动态调整执法事项清单并对外公示,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制定发展改革部门适用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程序工作指引,以及执法案卷目录清单、案卷范本,规范执法程序和案卷制作。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年度抽查计划和抽查工作指引,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印发油气长输管道保护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统一执法尺度。加强日常和重要时间节点执法监督,评选执法指导案例,按季度评查执法案卷,推动提升执法质量。二是严格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加强油气长输管道保护执法,累计出动督导检查组228个,督导检查单位303家次,查出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加强节能和清洁生产执法,累计开展执法检查177次,出动人员350余人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份,节能监察建议书1份,情况通报函1份。加强市场价格监测执法,累计开展执法检查8次,市场巡查13次,出动人员42余人次。加强信用信息管理执法,对2家信用服务机构和1家公共信用管理机构开展执法检查。三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开展发展改革系统新增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委系统34名新增执法人员全部通过考试。组织委23名执法人员参加并通过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开展行政处罚法、节能监察和安全生产月等执法专题培训,积极参加国家节能监察培训和京津冀三地执法交流培训。编制《节能、清洁生产、循环经济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汇编》《重点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汇编》,以及节能、清洁生产行政检查工作手册和市场价格监测执法应知应会手册等,为一线执法人员提供业务指导。 (五)加强权力制约监督,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一是自觉接受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全年通过委门户网站、微信订阅号、微博等渠道公开各类信息900余条,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10件,行政许可决定93件。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视频解读、一图读懂、文字解读等多种形式,发布各类政策解读38篇,推动相关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积极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全年办理答复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委员提案356件,代表委员满意率100%。二是依法处理争议。制定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实施办法,着力提高行政复议应诉办理质量。以政府信息公开案件为例,制作复议答复书和诉讼答辩状参考样本,规范答复答辩格式。依法开展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按照法院要求积极出庭应诉,出庭率100%。全年办理行政复议答复12件、行政诉讼答辩11件,除尚未审结案件外,暂无行政复议违法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全年办理信访事项102件,接待来访群众150余人次,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按期答复率均为100%。(六)加大法治宣传培训力度,营造良好法治氛围一是深入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工作。制定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培训计划,推动常态化学法。加强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行政法相关内容和党内法规等重点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邀请专家结合工作实务,专题讲授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组织参与民法典宣传月专项答题、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安全知识答题和行政复议法知识网上竞答等活动。组织旁听案件庭审,以案释法。动态修订个性学法清单和题库,开展国家工作人员集中考法和执法人员重点考法。组织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法,参与率、合格率均为100%。组织15名新任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和宪法集体宣誓。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发挥新媒体优势,利用委门户网站、微信订阅号、机关政治文化宣传平台等渠道加强法治宣传,扩大普法覆盖面。深入区发展改革委、管道企业、管道周边第三方施工现场开展管道保护普法宣传102次。节能宣传周期间,通过开展工业绿色发展暨工业节能监察专题普法培训、张贴宣传画册等方式,开展节能普法宣传。组织新增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原料用能企业数据填报等普法培训4次,累计培训300余人次。发挥天津市信用服务体验中心法治宣传教育阵地作用,开设诚信普法小课堂,以志愿服务形式组织10场进社区和进楼宇诚信普法宣传活动。我委制作的《天津市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宣传动画获第十八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优秀奖。二、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委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及我市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一是带头深入学法。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在认真自学的同时,通过委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带领班子成员认真学习领会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学法用法自觉性主动性。邀请专家学者围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等主题为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作专题辅导。二是部署推动法治建设重要工作。把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主持集体审议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实施办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规则、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和后评估办法等重要事项,统筹推进立法、执法、普法等法治建设任务落地落实。全年主持召开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机关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议研究推进法治工作 8次。三是亲自督办法治建设重要任务。高度重视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中期评估督察意见,把落实整改任务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自觉行动。主持召开委党组会研究审议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检验标准或工作成果、责任处室和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台账,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改成效。督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11项年度重点任务,已全面完成。带头做好年终述职述法,有力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2023年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系统深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领会理解还有差距,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工作还有欠缺。二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履行政府职能的能力水平有待提升。制定政策文件时,对法定程序的重视程度不够,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力度需继续深化。三是普法宣传效果不明显。普法宣传创新性不足,普法的实效性和精准度有待加强。存在以上不足的原因,一是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力度不够,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工作的主动性有待提升。二是法治培训力度有待加强,有的干部对相关法治工作制度要求掌握不够全面。三是普法宣传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还不够强,在普法宣传内容方面,紧密结合发展改革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宣传的力度不够。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2024年,我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围绕服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抓好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贯彻落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一是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动态掌握最新理论成果,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积极主动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发展改革工作。持续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和普法责任制,实行精准普法,加强法治培训教育,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二是依法履行政府职能。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等重点任务依法履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深入实施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拓展信用惠民应用场景,加快建设社会诚信体系。巩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专项治理成果,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提升项目审批效率。三是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持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合法性审核制度,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协审作用,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深入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实施办法落地落实,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工作,学习借鉴“枫桥经验”,做好群众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 市发展改革委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3-03-01

      2022年,市发展改革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部署和要求,依法履行政府职能,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各项任务。
      一、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1.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通过召开委党组会、理论中心组专题学习会等形式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印发我委落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办学习宣传阐释研究习近平法治思想工作方案重点工作措施通知,提出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宣传的11项重点举措,认真组织落实。
      2.强化普法宣传工作。印发法治天津规划、法治社会建设实施纲要和《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天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主要任务分工实施方案》等“一规划两纲要”三个实施方案,印发《关于天津市发展改革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推动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完成委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动态调整,推动委机关法治宣传工作,先后组织开展了行政处罚法、国家安全法、民法典宣传学习,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优化职责体系和组织结构。按照市委编办要求,及时启动“三定”规定修订工作,制定《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机关处室具体职责》,进一步整合内设机构和职责,优化人员力量配置,推动落实“大处室”制,2022年压减委机关内设处室2个,撤销3家直属行政单位,新组建市价格事务中心。同时,按照《天津市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津党编发〔2020〕6号),对划入我委的8项节能及清洁生产方面权责清单事项的名称、类型、法定依据、实施机构、管理权限、责任事项等具体内容进行了修订。
      2.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印发《关于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的工作通知》,修订印发新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与政府服务事项的对应关系表。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和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进一步提升投资项目审批便利度,持续支持“滨海事、滨海办”。依托“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平台积极开设部门旗舰店,设置政策法规、政策解读、通知公告、规划信息和实用价格查询、政民互动等栏目,方便市场主体及时了解掌握最新产业政策和专项规划,以及各项惠企暖企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外资准入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深入组织实施《外商投资法》、《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自贸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以及《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加快引进利用外资。
      3.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入实施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出台天津市信用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编印天津市公共信用信息目录(2022版),社会信用法治化水平不断提升。编制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对各区各部门开展诚信建设监测。完善政务失信专项治理机制,会同市委政法委、市高级人民法院建立政务诚信诉讼执行协调机制,加强政务失信治理。开发上线“海河分”信用惠民应用,推动建设“信用+出行”等八大类44个应用场景,让百姓切身感受“诚信为本、守信受益”。
      (三)扎实推进依法行政
      1.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制定《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涵盖公共服务、环境保护、重要规划等方面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在我委门户网站设立“重大行政决策”专栏,主动公开重大行政决策和政策解读。深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五个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配套文件要求,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策等法定程序,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分别采取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在充分研究论证基础上采纳合理意见建议。所有重大行政决策均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经委党组会或委办公会集体讨论后作出,强化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和全过程依法管理。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积极作用,通过现场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等方式参与行政决策制定过程。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修改完善《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深入落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通知》,强化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和合法性审查等工作。建立政策法规处法审人员和委外聘法律顾问双重法审工作机制,加大专家协审力度。2022年,对我委起草的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合法性审查,对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报备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备案登记。对我委187件合同、49件其他政策文件及行政文书、211件信息公开答复、4件履职申请答复、6件信访答复和10件法律咨询进行了合法性审核。
      3.开展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修改完善《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办法》,着力提高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办理质量。认真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立完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闭环机制要求,积极配合复议机关和人民法院做好案件调解工作,积极回应当事人关切,对合法合理诉求,尽可能协调属地有关方面推动解决。2022年,我委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11件、行政诉讼一审10件,全年无行政复议违法案件、无行政诉讼败诉案件。
      4.其它依法行政工作。推动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修订形成《市发展改革委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规则》,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坚持严格标准、应审尽审,扎实做好新增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政策措施审查。开展存量政策措施文件专项清理,未发现排除、限制竞争内容。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全年我委牵头办理(主办)答复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委员提案65件,代表委员满意率100%。推进政务公开。全年公开各类信息500条,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4件,重大项目批复114件,发布政策解读44篇。做好信访工作。严格落实“一沟通两见面”要求,全年办理信访事项163件,答复网民留言350件,及时受理率和按期答复率均为100%。
      (四)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扎实开展行政执法。结合行政执法权责事项,对55家重点用能单位、非工业领域13家用能单位、26个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6家节能服务机构开展节能监察,检查13家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公开情况和38家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制度建立、清洁生产开展、完成审核情况,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00余人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5份、节能监察建议书14份。成立专项督导检查组,对区发展改革委、管道企业履行管道保护职责情况开展现场督导检查,累计出动检查组165次,人数548人次。加强市场价格日常监测和重要节假日、特殊时期巡查检查,未发现价格监测定点单位存在违法行为。
      2.完善行政执法制度。深化落实“三项制度”,对标行政处罚法,制订、修订执法文书示范文本,落实执法程序、办案时限新要求,规范执法文字记录。修订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和流程表,促进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规范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制定发展改革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印发2022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加强对区发展改革委的业务指导。推动制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制度,细化、量化执法标准,统一违法行为处理标准尺度。印发《市发展改革委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办法》,明确移送文书样式。
      3.加强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发展改革系统新增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系统新增持证执法人员76名,持证上岗率100%。组织我委23名执法人员参加并以优异成绩通过2022年度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通过现场培训、视频会议等形式,对系统执法人员开展行政处罚法以及管道保护、节能监察等方面执法培训5次。注重以考促学,抽选系统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闭卷考试,调动学习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的积极性。
      4.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委主任办公会议专题研究行政执法工作,听取2022年以来行政执法情况汇报,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工作要求。组织召开5次行政执法工作会议,推动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信息录入工作,提高行政执法事项履职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分析指出存在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以案促建、以案带干。
      (五)深入开展中央依法治国办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意见整改
      1.高标准制定整改方案。制定印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办对天津市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地督察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及整改清单,制定整改措施71条,逐条确定检验标准(工作成果)、责任领导、责任处室和完成时限。
      2.高质量推动整改落实。对各项整改任务实行台账式、清单化管理,每半个月梳理汇总一次整改进度,对于进度不理想的,加强督查指导,督促相关处室抓紧推动落实。截至目前,71条整改措施和第三方评估反馈的22个问题已全部完成整改。
      3.常态长效抓好整改落实。按照整改长期坚持阶段的要求,把整改工作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我市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结合起来,与法治政府建设第三方评估问题整改和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结合起来,推动委法治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为我市打造法治建设先行区作出贡献。
      (六)统筹发展和安全
      1.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坚决落实国家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和我市工作要求,坚持日监测、周总结,抓好物资调配、防疫医疗资源等保障工作,着力巩固经济企稳基础。制定出台助企纾困15条、稳经济35条、接续政策26条以及振作工业经济运行、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45条等政策措施,以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稳经济大盘,以强化经济运行、财税运行、重大项目“三个线条”调度对冲经济下行压力,以用心用情服务企业的鲜明导向提振发展信心,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的影响。
      2.切实扛起安全生产责任。成立了由委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的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定期调度全委安全生产工作。制定印发《2022年市发展改革委安全生产工作要点》《市发展改革委防风险除隐患保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及《市发展改革委开展重点时期安全生产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对不同阶段、不同时期开展安全生产、火灾防控、应急值守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切实扛起责任、筑牢安全防线。加快编制石油天然气长输管道中长期发展和布局规划(2021-2035年),巩固提升油气长输管道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各项任务均已完成。全力推动管道占压专项排查清理,11处问题全部完成清理。在全市强力部署开展管道保护安全隐患攻坚行动,为保障党的二十大期间生产安全作出贡献。
      (六)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多次主持召开委党组会和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会集体学习,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党的二十大对新时代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35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专题研究部署我委法治建设重点工作,专题研究部署全委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台账式、清单化推动落实。全年主持召开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机关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议研究推进法治工作13次,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4次。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2年我委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意识有待提高。新形势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升。二是制度建设有待健全。一些基础性制度如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等还需要完善,有的法治建设文件需要进一步细化。三是执法力量有待加强。我委现有执法人员承担多方面工作任务,且由于工作岗位调整等原因,部分执法人员执法年限较短,执法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
      存在以上不足的原因主要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学得不深不透,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工作力度有待加强,对于一些法治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关注不够,法治机构人员不足,综合素质有待提高。
      三、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党的二十大对法治政府建设和推进依法行政作出了具体部署。2023年,市发展改革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踔厉奋发,全面推进全市发展改革系统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一是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二是推动“一规划两纲要”三个主要任务分工实施方案和《关于天津市发展改革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落地落实。三是按市政府统一部署,继续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
      2.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一是完善权责清单动态管理,进一步提高行政效率和公信力。二是持续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三是加大建设社会诚信体系,深入推进“诚信天津”建设。
      3.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一是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全面落实重大决策程序。二是持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积极推动《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暂行办法》印发落实。三是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程序,持续推进“三项制度”,健全行政裁量基准,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四是继续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工作。推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加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的实施办法》印发实施,确保不出现行政复议违法和行政诉讼败诉。
      
  • 市发展改革委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03-18

      2021年,市发展改革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全面履行工作职责,不断提高机关依法行政能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履行政府职能,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实行权责清单动态管理。严格落实《天津市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建立权责清单月度自查制度。根据法律法规变化和我委职能调整,及时向市委编办函请调整我委行政职权。2021年,根据我市新出台的《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申请增加“信用管理和信用服务机构监督管理”职责1项、行政职权5项。
      二是落实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制定《市发展改革委2021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涵盖公共服务、环境保护、重要规划等方面8个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深入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分别采取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在充分研究论证基础上采纳合理意见建议。所有重大行政决策均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经委党组会或委办公会集体讨论后作出。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的积极作用,通过现场咨询、出具法律意见书等方式参与行政决策制定过程,2021年共计审核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等230余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权威性和专业性进一步提高。门户网站设立“重大行政决策”专栏,主动公开重大行政决策和政策解读。
      三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印发《关于实施社会投资备案类建设项目在线自动备案的通知(试行)》,落实“清单制+告知承诺制”改革任务,全面推行“网上办、不见面”审批。推动滨海新区投资项目前期审批试点改革,实现对项目可研、用地预审等事项“一套材料、统一受理、同步评估、统一反馈”。牵头制定印发《关于优化社会办医疗机构跨部门审批工作的通知》。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明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与我市政务服务目录权责清单对应关系,组织各区各部门梳理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外事项,排查隐形壁垒,落实“全国一张单”管理模式。扎实推进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工作,印发年度工作任务台账,积极推动落实。
      四是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印发《天津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四五”规划》《天津市公共信用信息查询管理办法》《关于完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保障信用主体权益的通知》,全力推进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二期建设,完善公共信用信息目录体系,累计归集信用主体公共信用信息近16亿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治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推进劳动保障、企业节能等37个行业领域出台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办法。制定《2021年度天津市政务诚信评价工作方案》,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市16个区和31个市级部门开展诚信建设监测评价,深入推进“诚信天津”建设。
      (二)注重建章立制,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是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完成《天津市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天津市地方粮食储备管理条例》《天津市促进海水淡化产业发展若干规定》《天津市推进北方国际航运枢纽建设条例》等立法工作,为发展改革工作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认真执行《天津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深入落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的通知》《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的通知》,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起草、合法性审查、集体审议、公布、备案的全过程依法管理。全年印发行政规范性文件12件。认真清理涉及行政处罚内容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梳理11件,建议修改2件。
      (三)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
      一是扎实开展行政执法。对照新的“三定”规定,及时明确行政执法权责事项,围绕节能、油气长输管道保护、清洁生产、市场价格监测等领域全面开展日常执法,深入开展“两高”项目节能监察等国家专项执法,全年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20余人次,开展行政执法检查100余次,行政执法行为“零复议”“零诉讼”。
      二是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化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在委门户网站全面公示涉及我委行政执法领域的执法主体、权限、依据、程序和救济渠道等信息,做到行政执法职权全覆盖公示;设立“行政处罚”专栏,及时对外公示行政执法检查结果、行政处罚决定等。深化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工作流程,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制定《节能行政执法文书格式范本》,规范《检查通知书》《现场检查笔录》《询问笔录》等行政检查文书共37种。深化落实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组建由专职法制工作人员、外聘律师和法学学者构成的法律顾问团队,依法依规开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不断提高法制审核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三是加强执法队伍管理。组建天津市节能环保中心,加快推进机构注册、法人登记、用编审批、岗位设置备案等基础性工作,按照执法职责迅速开展节能执法。认真落实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执法证件管理制度,对19名行政执法人员及时更换了全国统一的行政执法证件,组织35名新增执法人员全部申领了执法证件,切实做到执法人员持证上岗、亮证执法。着力提高执法人员专业素质,广泛开展各类培训,邀请法学专家教授开展专题法治讲座4次,开展清洁生产、节能监察、“两高”等执法业务线下集中培训3次;组织油气管道保护、节能、市场价格监测等领域专业法培训考试,参加考试人员全部取得优异成绩。    
      四是强化行政执法监督。认真落实《天津市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管理办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录入工作,推动各行政执法单位及时在平台中录入行政执法检查和处罚信息,规范上传行政执法文书。加强对各类执法行为的主动监督和平台统计数据分析,形成行政执法分析报告。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台账,实行动态管理,督促行政执法人员提高履职率。加强对委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分析原因,推动行政执法工作水平不断提升。
      (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一是自觉接受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全年公开各类信息1812条,其中重大项目批复105件,建议提案复文22件;发布政策解读32篇,推出“一图读懂政策”系列,发布“一图读懂‘十四五’规划纲要”等4篇图解材料。积极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全年办理答复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委员提案204件,代表委员满意率100%。
      二是依法处理争议。依法答复我委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其中国家发展改革委作出驳回行政复议申请决定86件,市人民政府作出行政复议决定7件,其中维持6件、终止1件,未发生行政复议违法案件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认真做好信访工作,严格落实“一沟通两见面”要求,办理信访事项313件,答复网民留言153件,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和按期答复率均为100%。
      (五)加强法治宣传,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把学深悟透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列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的重点内容,纳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推动深刻领会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入脑入心、走深走实。全年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法治专题学习4次。
      二是加强法治教育培训。印发实施《市发展改革委宪法宣传工作方案》,大力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通过多种方式普及宪法知识,组织新任处级干部开展宪法集体宣誓。积极开展国家安全法、民法典、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行政处罚法等法治专题讲座,扎实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坚持以案释法,邀请市高院法官进行“规范社会生活、实现良法善治”专题辅导,以案例为切入点,深入解读《民法典》各项新规。组织委系统307名领导干部参加网上学法用法学习考试,合格率100%。
      三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围绕管道保护,设计动漫形象大使“小保”,制作《管道保护法》普法宣传动画片、管道周边第三方施工问题普法漫画、管道保护与民法典漫画、管道保护公开课,发放有关法规单行本和宣传海报4000份。围绕国家节能降碳倡议,介绍节能降碳科普知识,通过抖音视频平台、新浪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向社会发布,扩大普法教育辐射面,吸引超过100万人次的关注和参与。借助节能宣传周,举办线上直播培训,直播期间参训16500余人次。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市发展改革委主要负责同志认真执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切实做到“五个一”。多次主持召开委党组会和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35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全体党员干部学深悟透、入脑入心,深入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委工作实际,专题研究部署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台账式、清单化推动落实,确保发展改革各项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对于市委依法治市办组织的第三方评估报告反馈问题和建议,第一时间做出批示,责令逐条逐项对照,深挖问题根源,并专门听取汇报,亲自推动整改落实。突出抓好领导干部“关键少数”,推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作出决策、推动工作、解决问题的能力,及时督促做好分管领域法治建设具体工作。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列入年终述职,专题述法。
      三、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法治思维能力和法治观念意识有待提升,制定政策文件一定程度上存在重实体、轻程序观念。二是制度建设水平有待提升,一些基础性制度机制还不够健全,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制度等需要完善,有的法治建设文件需要进一步细化。三是推动法治建设的方式方法有待创新,发挥法律顾问、专家的作用不够充分,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中邀请专家协审还不够多。
      存在上述不足的原因:一是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理解不够深入透彻,面对法治政府建设新情况新问题,自觉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工作力度有待加强。二是法治机构人员力量不足,纵深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力度不够,与中央依法治国和市委全面依法治市的要求还有差距。三是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外脑作用没有充分挖掘,在推动法律顾问实现法律业务和行政机关业务有效结合方面指导不多。
      四、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建设的决策部署,推动法治政府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的重点内容,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以上率下带动广大干部职工全面准确把握“十一个坚持”的科学内涵,吃透精神,把握核心要义,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
      二是加强对法治政府建设的组织领导。把法治政府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细化领导干部法治建设职责,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和水平,努力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三是统筹推进科学立法和行政执法。结合发展改革重点工作,积极推动重点领域立法工作,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扎实开展各领域行政执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其配套工作标准,加强委系统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管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平台作用,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是营造良好营商环境。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和我市的实施意见,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持续清理不符合《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要求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深入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五是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制定印发委系统“八五”普法规划,落实普法责任制,加大“一规划,两纲要”和“八五”普法重点工作任务推动落实力度。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处罚法》等专题法律培训,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和依法履职能力。
  • 一图读懂《市发展改革委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03-18
  • 市发展改革委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1-03-31

      2020年,市发展改革委认真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16﹞24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依法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努力实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战双赢”,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效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依法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
      1.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会同市政务服务办优化项目在线审批平台,对社会投资低风险项目、带方案出让土地和规划建设条件项目、既有建筑改造项目精简审批事项,实行信息共享,系统自动备案赋码,进一步压缩了整体审批时间。推出“一制三化”改革2.0版,按照“一套标准办审批”要求,对我委保留的14个政务服务事项,逐一梳理事项名称、设定依据等办理要素,逐项编制标准化操作规程和办事指南,进一步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
      2.推进实施权责清单制度。结合机构改革,梳理工作职能,开展新一轮的权责清单修订工作,向市委编办报送关于调整权责清单事项的函,推动我委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全力推进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组织各区、各部门认真梳理负面清单外准入环节许可事项,认真清理其他类型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对照国家印发的2019年版负面清单许可事项,梳理我市政务服务事项,建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许可事项与我市政务服务事项对应关系,形成并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19年版)与天津市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对应关系表》。积极探索建立市场主体充分参与修订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的工作机制。依托市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和发改服务企业公众号,公开发布2020年版负面清单修订通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3.提高宏观调控能力。按期编制下达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指导全市经济工作。加强经济运行监测,按季赴相关区调研,做好宏观经济运行分析。2020年,全市生产总值14083.73亿元,同比增长1.5%,比一季度提高11个百分点,全市经济呈现趋势向好、质量向好、结构向优的发展态势。
      4.强化市场监管职能。推行执法重心前移和精准高效执法,加大行政检查频次,有效预防和减少违法行为发生。油气管道保护执法提前消除安全隐患,实现疫情期间行政处罚案件为零。在价格监测方面,将防疫物资和生活必需品价格纳入常规监测体系,选派巡查组督促提醒各监测点做好价格监测预警工作,疫情期间全市物价运行平稳。
      5.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社会信用纳入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度立法计划,我委牵头起草的《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于2020年12月1日经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加快我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截止12月底,天津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信用信息7.92亿条。持续完善天津市信易贷平台建设,助力守信中小企业信用贷款,平台已入驻金融机构32家,信用服务机构29家,上线信用贷款产品80余款,累计为上万家守信中小企业发放信用贷款上百亿。市政务服务部门依托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出“信易批”服务,今年累计采用“信易批”办理12000余件。
      6.创新社会治理。加强一线执法能力建设,指导各区发展改革委油气管道保护领域监督执法。充分利用第三方技术支持服务资源,组织编制《天津市油气管道保护监督执法指南》,提升服务企业发展能力,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压实企业管道保护主体责任,有效防范和遏制管道保护突发事件发生。
      7.优化公共服务。积极开展民生领域补短板工作,深度参与教育、卫生“十四五”专项规划编制工作,编写了规划思路报告。协同推进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杨柳青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项目将于年内开工建设。组织启动《天津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和配套实施细则修订工作。
      8.强化生态环境保护。认真落实《天津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0年工作计划》,关停整合热电联产电厂周边14台燃煤锅炉。印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20年控煤任务目标分解意见的函》,加大力度严控新建耗煤项目,预计2020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约为3750万吨,可完成年度煤炭消费不超过4000万吨的任务目标。
      (二)不断健全完善依法行政制度
      1.加强重点领域立法和提高公众参与度。积极会同市司法局做好我市信用立法,编制《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草案)》,征求我市67家诚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意见;利用我委门户网站、信用中国(天津)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目前,已通过法治审核,通过市人大常委会一审。开展《天津市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草案)》立法调研工作,形成了36条25000字的条例(草案)第二稿。
      2.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核清理。今年以来,经法律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委发文件达到550余件;按期报备市司法局委规范性文件10件,40件政策措施文件履行了公平竞争审查程序。清理涉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梳理25件,提出拟修订3件、废止6件清理建议。清理涉及民法典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梳理104件,提出废止1件建议。
      (三)积极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和法治化
      1.健全依法决策机制。严格落实我委“三重一大”决策规则,加强行政决策科学化管理,重大行政决策全部通过集体讨论,委党组会做出决定。
      2.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委法律顾问多次参与我委立法座谈,对纳入市人大立法调研项目的《天津市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进行立法咨询指导。对委机关拟签订的60件各类合同、协议书、委托书和拟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工作方案进行法律审核。
      3.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印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天津市建立健全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的实施办法》,使我市涉企政策制定更加科学规范。
      (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认真落实国务院和我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有关规定,健全监管执法环境。会同市人力社保局建立了重点企业用工保障对接机制,对重点疫情防控物资和生活物资生产企业开展用工监测,帮助阿里巴巴、顶益食品等重点复工企业解决用工难题。迅速启动市场价格异常波动应急领导小组程序和应急价格监测机制,平衡市场供求,切实稳定价格。
      (五)深入推进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治审核制度改革、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印发《关于印发加强和规范市发展改革系统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细化“三项制度”建设具体落实措施。截至9月底,组织市发展改革系统51名新增执法人员报名申领执法证件。目前,已完成价格监测和管道保护领域的培训和专业法考试工作。
      (六)妥善做好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
      依法依规严肃认真处理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截止目前,我委未有行政诉讼案件,2件复议案件,已获上级机关维持。
      (七)全面提高机关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落实普法责任制度,印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加强发展改革系统法治建设的工作措施》。组织全体干部参加并通过2020年市级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考试。将民法典普法宣传工作列为年度重点、持续推进普法宣教,采取播放《民法典》宣传公开课、发放《民法典》读本和举办法治讲座等多种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民法典的法治宣讲。印发《关于开展组织学习民法典的通知》《关于学习民法典重要条款的通知》,梳理与政府部门履职相关、与行政法和行政审判有关的重要条款,并汇总分类,方便大家查询学习、查阅和理解。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市发展改革委主要领导对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召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会议,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年度工作重点;坚决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在委党组会、委主任办公会上,反复强调依法办事的重大意义,多次对法治工作做出指示批示,带头学法讲法。4月和7月,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分别举办2次专题法治讲座;第一次是结合疫情防控,以“生物安全态势及应对”为题,邀请天津大学副校长元英进同志就新冠病毒疫情暴发以来,积极聚焦生物安全这一国家重大需求,深入分析当前国家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以及如何运用法治思维捍卫国家安全、解决短板等内容进行解读;第二次是推进民法典落地实施,以“民法典—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为题,邀请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陈耀东同志就民法典地位与重要意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护民事权利、关注的几个问题以及依法行政等内容进行辅导讲座。两次法治专题讲座,极大提高了委机关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积极性,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三、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0年,我们在疫情防控和推动经济社会发展、法治政府和法治机关建设中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按《实施意见》各项主要措施目标要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特别是在法治意识、政务诚信、法治宣传、法治机构等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与市委、市政府高标准严要求来比还存在一定差距,与人民群众的新希望、新期待还有一定距离。主要表现在:
      1.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一直以来,我们在法治宣传教育、推进依法行政上做了大量工作,但仍有部分机关干部法治理念、法治意识不强,表现在工作中就是:在制定有关法规、行政规范性文件时,存在征求意见不规范的问题。有的是因为时间紧、任务急,征求意见的范围不够广、不够深,特别是在制定法规政策文件过程中,存在以召开座谈会或发放通知的方式替代网上公开征求意见,有的以急件为由匆忙上网公开,匆忙上报。还有的同志担心法治建设的推进,会以牺牲效率为前提,使群众办事更是难上加难。
      2.政务信息公开和运用有待进一步加强。强化政务信息公开和运用,是落实《实施意见》中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的一项重要工作。政务信息公开、运用的好,服务企业和群众的效果就好,体现的是政府服务于民、取信于民而树立的良好形象,表现为社会公众对政府的一种良好印象。然而,在实际工作中,我市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虽然积累了大量数据,但仍有个别单位数据信息的公开数量不够大;特别是在有关数据信息公开后,其应用场景不够丰富,造成服务范围相对较小,还有很多短板问题亟待解决。
      3.发改系统法治机构和人员配备仍然不足。据了解,各区发展改革部门大多没有专门的法制机构,行政复议答复一般直接由业务科进行,没有专职法律审核人员。随着执法权限下沉,基层执法工作任务更加繁重,执法人员配备不足,原法制科室的职能弱化或直接划转到其他科室中,这对法治政府建设十分不利。另外,我们感到法制审核岗位任务多、责任重,保障激励机制不健全,岗位吸引力不足的问题,有一定的普遍性。
      四、下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持续推动落实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要求,以积极推动发展改革法治机关建设为抓手,努力推进机关成为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政府职能部门,为全市法治政府建设贡献力量。
      1.持续深化法治学习教育。加强对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法治政府建设方面重要讲话的学习;健全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法、全委机关干部学法和处室支部学法的三级学法机制;通过健全机制、加强教育,组织机关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进一步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落实党中央和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大力开展与发展改革业务工作相关的法治培训。通过多种方式法治教育,巩固法治学习效果,不断提高全委机关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提高委机关干部依法行政能力。
      2.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和运用。一是健全信息公开制度。按照谁制作、谁公开,谁保存、谁公开的原则,推动信息公开。全面落实企业家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建立涉企政策制定必须广泛征求企业家意见的机制,畅通听取企业家意见的诉求通道,健全企业家意见处理和反馈机制;对涉企政策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将落实效果作为有关制度立改废释的依据。以此推动政务信息公开、共享和运用。二是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功能。借鉴先进城市管理经验,建设我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二期项目,提升信用信息把控能力、数据治理能力和服务支撑能力,有力推动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政务诚信建设,提升城市信用监测能力,打响“诚信天津”品牌,助力营商环境改善。
      3.加强法治机构建设。一是深入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做好“七五普法”收关和“八五”普法规划制定工作;利用网络、媒体、专刊等多种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教育;支持委法治工作干部参加国家和市政府组织的各项法律知识培训,完成好市级机关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用法学习考试。二是加强基层法治机构建设,推动各区发改部门建立法治科或明确法治工作人员及职责,加强对这部分工作人员专业训练和业务培训,提高他们依法行政、依法处置法律事务的本领,不断增强依法行政能力。三是加强对基层发改部门法治工作人员的业务指导,建立健全法治人员联系制度;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通过到基层调研,了解诉求,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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