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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市发展改革委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来源:政策法规处 时间:2024-02-29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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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市发展改革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要求,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落地实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主要工作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强化思想引领

常态化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纳入年度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和作为学法考法重点内容。通过业余时间自学、交流研讨、理论知识测试、撰写理论研究文章等形式,推动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整理汇编形成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工作重要论述学习手册,开展集中学习。组织参加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考试。坚持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推动发展改革工作,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提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具体举措。我委《新形势下民营企业产权保护中的政府角色与具体路径研究》在2023年全市“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论坛”主题征文中荣获优秀奖。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全力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落实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按照我市政府工作部门权责清单动态管理要求,实行权责清单月度自查制度。结合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按程序组织开展我委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和修订完善工作。2023年,完成节能及清洁生产8项权责清单行政职权事项的修改调整和流程图制定。积极配合市委编办完成11家市级部门权责清单的调整审核。

二是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定支持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措施,推动民营经济健康发展、高质量发展。制定我市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3年版),促进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持续提升。修订形成大运河天津段核心监控区禁止类清单,为符合生态环境保护的建设项目有效释放空间。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建立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案例归集和通报制度。全面落实外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深度清理我委外资准入负面清单之外领域设置的不合理准入条件、差别待遇或其他限制性措施。

三是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构建“1+16+N”的信用信息系统架构,完成天津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二期建设。组织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完成对全市73.4万余家企业的“信用画像”。启动以公共信用报告代替无违法违规证明改革,率先在市场监管、税务等25个领域提供一站式线上服务,帮助经营主体和政府部门少开具证明1.5万余份。大力推进在交通运输、生态环保等46个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提升监管效能。制定《天津市个体工商户公共信用综合评价指标》,填补个体工商户信用评价空白。完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全年受理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申请10025件,修复成功5216件,市级复审时间压缩在1天之内。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扎实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

一是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制定我委2023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策等法定程序。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分别采取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或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等方式,充分听取社会公众意见。所有重大行政决策均进行合法性审查并经集体讨论后作出。在委门户网站“重大行政决策”专栏主动公开重大行政决策和政策解读。

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修订委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制定后评估办法,健全管理体系。制定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增强制发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组织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梳理清理工作,按要求向天津市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推送行政规范性文件31件。对照国务院令第764号,对我委起草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清理。

三是完善合法性审核制度。全面推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制度,规范集体决策重大事项合法性审核要求。统筹推动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将公平竞争审查作为开展合法性审核的前置要件。制定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规则,扎实做好新增文件审查和存量文件清理。完善内部法审人员和外聘法律顾问双重法审机制,充分发挥公职律师作用。2023年,对我委起草的13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对市粮食和物资局报备4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备案登记,对360余件集体决策重大事项、政策文件、合同、政府信息公开答复等进行合法性审核,接受法律咨询16件。

(四)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完善行政执法制度机制。深化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动态调整执法事项清单并对外公示,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制定发展改革部门适用行政检查、行政处罚程序工作指引,以及执法案卷目录清单、案卷范本,规范执法程序和案卷制作。制定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年度抽查计划和抽查工作指引,规范“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印发油气长输管道保护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统一执法尺度。加强日常和重要时间节点执法监督,评选执法指导案例,按季度评查执法案卷,推动提升执法质量。

二是严格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加强油气长输管道保护执法,累计出动督导检查组228个,督导检查单位303家次,查出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加强节能和清洁生产执法,累计开展执法检查177次,出动人员350余人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2份,节能监察建议书1份,情况通报函1份。加强市场价格监测执法,累计开展执法检查8次,市场巡查13次,出动人员42余人次。加强信用信息管理执法,对2家信用服务机构和1家公共信用管理机构开展执法检查。

三是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开展发展改革系统新增执法人员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委系统34名新增执法人员全部通过考试。组织委23名执法人员参加并通过公共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开展行政处罚法、节能监察和安全生产月等执法专题培训,积极参加国家节能监察培训和京津冀三地执法交流培训。编制《节能、清洁生产、循环经济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汇编》《重点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汇编》,以及节能、清洁生产行政检查工作手册和市场价格监测执法应知应会手册等,为一线执法人员提供业务指导。 

(五)加强权力制约监督,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一是自觉接受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全年通过委门户网站、微信订阅号、微博等渠道公开各类信息900余条,其中行政规范性文件10件,行政许可决定93件。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视频解读、一图读懂、文字解读等多种形式,发布各类政策解读38篇,推动相关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积极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全年办理答复人大代表议案建议、政协委员提案356件,代表委员满意率100%。

二是依法处理争议。制定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实施办法,着力提高行政复议应诉办理质量。以政府信息公开案件为例,制作复议答复书和诉讼答辩状参考样本,规范答复答辩格式。依法开展行政复议答复和行政应诉工作,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按照法院要求积极出庭应诉,出庭率100%。全年办理行政复议答复12件、行政诉讼答辩11件,除尚未审结案件外,暂无行政复议违法和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全年办理信访事项102件,接待来访群众150余人次,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按期答复率均为100%。

(六)加大法治宣传培训力度,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是深入开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工作。制定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培训计划,推动常态化学法。加强宪法、民法典、国家安全法、行政法相关内容和党内法规等重点法律知识的学习培训。邀请专家结合工作实务,专题讲授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组织参与民法典宣传月专项答题、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安全知识答题和行政复议法知识网上竞答等活动。组织旁听案件庭审,以案释法。动态修订个性学法清单和题库,开展国家工作人员集中考法和执法人员重点考法。组织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法,参与率、合格率均为100%。组织15名新任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和宪法集体宣誓。

二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发挥新媒体优势,利用委门户网站、微信订阅号、机关政治文化宣传平台等渠道加强法治宣传,扩大普法覆盖面。深入区发展改革委、管道企业、管道周边第三方施工现场开展管道保护普法宣传102次。节能宣传周期间,通过开展工业绿色发展暨工业节能监察专题普法培训、张贴宣传画册等方式,开展节能普法宣传。组织新增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原料用能企业数据填报等普法培训4次,累计培训300余人次。发挥天津市信用服务体验中心法治宣传教育阵地作用,开设诚信普法小课堂,以志愿服务形式组织10场进社区和进楼宇诚信普法宣传活动。我委制作的《天津市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条例》宣传动画获第十八届全国法治动漫微视频作品征集活动优秀奖。

二、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委主要负责同志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及我市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切实履行法治建设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的职责。一是带头深入学法。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在认真自学的同时,通过委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带领班子成员认真学习领会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学法用法自觉性主动性。邀请专家学者围绕“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新修订的行政复议法”等主题为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作专题辅导。二是部署推动法治建设重要工作。把建设法治政府摆在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汇报,主持集体审议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实施办法、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规则、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和后评估办法等重要事项,统筹推进立法、执法、普法等法治建设任务落地落实。全年主持召开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推进法治机关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党组会议、主任办公会议研究推进法治工作 8次。三是亲自督办法治建设重要任务。高度重视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中期评估督察意见,把落实整改任务作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自觉行动。主持召开委党组会研究审议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措施、检验标准或工作成果、责任处室和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台账,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改成效。督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11项年度重点任务,已全面完成。带头做好年终述职述法,有力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落实。

三、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2023年我委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系统深入。对习近平法治思想领会理解还有差距,自觉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工作还有欠缺。二是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履行政府职能的能力水平有待提升。制定政策文件时,对法定程序的重视程度不够,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力度需继续深化。三是普法宣传效果不明显。普法宣传创新性不足,普法的实效性和精准度有待加强。

存在以上不足的原因,一是专题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力度不够,运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工作的主动性有待提升。二是法治培训力度有待加强,有的干部对相关法治工作制度要求掌握不够全面。三是普法宣传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还不够强,在普法宣传内容方面,紧密结合发展改革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宣传的力度不够。

四、2024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安排

2024年,我委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围绕服务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抓好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贯彻落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一是系统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动态掌握最新理论成果,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相结合,积极主动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发展改革工作。持续落实“八五”普法规划和普法责任制,实行精准普法,加强法治培训教育,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是依法履行政府职能。聚焦推动高质量发展“十项行动”等重点任务依法履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机制。深入实施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拓展信用惠民应用场景,加快建设社会诚信体系。巩固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领域专项治理成果,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提升项目审批效率。

三是扎实推进依法行政。持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落实合法性审核制度,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协审作用,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深入实施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动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实施办法落地落实,依法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等工作,学习借鉴“枫桥经验”,做好群众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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