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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行政决策文件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来源:法规处 时间:2024-11-13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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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发展改革委,市发展改革委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我委重大行政决策质效,根据《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天津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现对我委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予以调整(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将决策事项“制定天津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调出目录。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事项承办部门要认真组织实施,严格履行法定程序,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同时,自决策作出后30日内,整理好决策事项卷宗。


附件: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20241113




附件

天津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调整后)

序号

决策事项名称

承办部门

时间安排

1

修订天津市定价目录

价格管理处

2024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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