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按照机关纪委要求,支部书记曾全义组织支部党员进行节前廉政教育,开展党日活动。会上,学习传达了市纪委“海河清风”通报的本市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重申节日期间“十严禁”,重读廉洁自律准则,做好春节节前廉洁纪律教育,自觉增强党纪观念、增强廉洁自律意识。
主办单位: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系电话:022-23142050技术支持:市大数据管理中心
网站标识码:1200000015津ICP备 08100007号-14 津公网安备12010302000991号
主办单位: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电话:022-23142050网站标识码:1200000015
技术支持: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津ICP备 08100007号-14
津公网安备1201030200099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