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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造科技小巨人升级版政策
天津市打造科技小巨人升级版股改、上市挂牌、国内外并购实施方案(2016—2020年)
来源:财金处 时间:2016-02-22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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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打造科技小巨人升级版若干意见的部署要求,推动科技型企业股改、上市挂牌、国内外并购工作。到2020年,完成股份制改造科技型企业750家,上市挂牌科技型企业达到400家;以重点培育发展前景较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为主,建立包括1000家拟进行股份制改造科技型企业的后备库;实现科技型企业成功并购100家国外企业、100家国内企业。2016年至2020年,全市完成股份制改造的科技型企业每年150家以上,上市挂牌的科技型企业每年60家以上,每年成功并购20家以上国内企业、20家以上国外企业。

二、完善工作机制

(一)充分发挥市企业上市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作用,加强对科技型企业股改、上市挂牌、国内外并购工作的指导推动。由市科委副主任齐中波、市金融局副局长安志勇牵头,市科委、市金融局按照《贯彻落实〈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打造科技小巨人升级版的若干意见〉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组织实施,会同各区县、市级各相关部门及各功能区建立协调工作机制,每月召开一次协调会,梳理科技型企业股改、上市挂牌、国内外并购工作中的共性和难点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合力解决。制定详细工作计划,签订目标责任状,将任务完成情况纳入区县年度考核内容。

(二)建立“四单一库”台账式管理模式。开展科技型企业股改、上市挂牌、国内外并购需求基本情况的摸底调查,2016年,建立并购需求上市企业名单,已股改拟上市企业名单,有明确股改意向企业名单,服务股改、上市挂牌、并购机构名单,以及有股改、上市潜力企业后备库,实行“四单一库”台账式管理,实现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共享。

三、主要工作内容

(一)加大宣传力度,定期开展培训。积极宣传有关政策,通过“区县股改微信群”及时交流区县股改工作动态,利用各类媒体开展广泛的宣传和动员,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从2016年起,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培训活动,每次邀请12位主讲人,针对企业财务规范、公司治理、法律风险、股改条件、上市挂牌流程、并购环节等主题进行讲解,并通过在线平台发布培训资料。每周举办一期“科技金融大讲堂”培训,邀请管理专家、银行家、财务专家、创业投资专家等多层次专家学者及专业咨询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对企业金融、法律、会计等方面的知识进行专业培训。

(二)举办多种形式活动,激发企业积极性。每年针对尚未完成股改的企业、完成股改尚未上市挂牌的企业以及上市挂牌后的企业,举办三次科技型企业融资路演对接活动,邀请天使投资人、投资机构、商业银行以及小额贷款公司等参加,引导有意向的投资机构与企业进行现场对接。组织科技型企业每年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新三板”等地方交易市场和其他城市或地区进行调研,了解各类资本市场上市挂牌条件,学习借鉴各地区的创新做法和经验。每年组织两次科技型企业经验交流会,邀请已经完成股改、上市挂牌并成功融资的企业介绍经验。每年至少举办一期“科技小巨人企业国内外并购训练营”,聘请一批国内外并购导师,重点对3040家并购目标明确、成长性好的优秀企业开展“一企一策”指导服务。发挥22家科技金融对接平台作用,组织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按领域进行对接,针对细分行业组织企业沙龙活动,组织我市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开展相关企业的对接活动。

(三)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企业多渠道融资。在政策咨询、法规培训、中介机构推荐、投资基金引入等方面对企业加强帮扶,通过开展培训、推荐优质中介机构等方式推动科技型中小企业充分利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融资。充分发挥各类引导基金的作用,到2020年,引导基金参股建立100支众创空间种子基金、50支天使投资基金、20支创业投资引导基金,设立5亿元的产业并购引导基金。建立投贷联动机制,要求引导基金的托管银行按照11的比例配比发放信用贷款。

(四)重点支持培养,鼓励企业做强做大。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依托现有专业服务机构,搭建科技型企业国内外并购服务平台,重点开展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科技企业国内外并购辅助服务活动。依托科服网的科技文献资源平台等,进行国内外同业竞争信息整理;为科技型中小企业从业务角度进行牵线搭桥,促进双方合作,实现嫁接并购资源。同时依托科服网搭建网络对接平台,实现线上需求对接。

四、加强监督考核

(一)建立考核指标体系。考核内容和指标主要是各区县在推动企业股改、上市挂牌、国内外并购工作各阶段的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将有股改上市潜力企业数量、完成股改企业数量、上市企业数量等可计量标准,以及各区县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培训活动次数、效果等纳入区县考核指标。

(二)加大考核工作力度。市科委、市金融局等部门对股改、上市挂牌、国内外并购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经常性考核和跟踪性考核,每半年举办汇报交流会,对各区县科技型企业股改、上市挂牌、国内外并购工作计划完成数量和完成质量进行阶段性考核评估。

(三)健全年度绩效考核。各区县和市有关部门要将本地区、本部门科技型企业股改、上市挂牌、国内外并购工作列为本地区、本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绩效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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