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促惠上活动中,市各级法院集中开展深化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活动,积极落实为民措施和执结疑难复杂案件,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有效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加强组织推动,确保集中执行顺利开展
市高级法院认真制定实施方案,明确总体目标、工作原则、重点范围、主要方法和实施步骤,要求全市法院千方百计依法执结涉民生执行案件。对未执结的涉民生案件逐案排查、登记,建立台账,分析特点,查找未执结原因,制作任务分解表,实行包案负责的工作机制,责任到人,推进措施落实。各级法院每月报送案件办理情况,市高级法院坚持深入基层法院强化督办,帮助解决问题,促进整体工作开展。
二、强化执行手段,确保集中执行取得实效
集中优势资源,坚持分阶段执行与集中突击执行并举、工作时间正常执行与休息时间临时执行并进,深入挖掘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积极依职权采取措施,努力查控被执行人财产,依法惩戒失信被执行人。对外逃被执行人,加大查缉力度,予以震慑。鉴于未执结涉民生案件大都经过多方调查无财产可供执行,为进一步提高案件执行到位率,全市各级法院加强与各执行联动单位配合,进一步完善查控机制,强化对被执行人的综合惩治。同时,将强制与教育相结合,严肃执法与思想攻势相结合,主动执行与尊重当事人处分权相结合,耐心细致做被执行人思想工作和释法析理工作,讲明利害关系及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将要承担的法律后果,引导当事人换位思考,促进案件和解解决。
三、采取多种举措,确保集中执行的社会效果
加强执行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严格规范执行行为,及时、准确录入全国法院执行案件查询系统信息,接受当事人和群众监督,确保申请执行人利用网络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同时,及时向申请执行人反馈案件执行中的执行进度。市高级法院向全市法院拨付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救助款,各级法院及时向同级党委、政府和人大机关汇报工作,通过申请同级财政拨款、社会组织捐助等途径筹措资金,简化救助程序,确保对生活极为困难申请执行人的救助工作及时落实,保障其基本生活需求。在分配可供执行财产时,依法优先将财产分配给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申请执行人,对到位的执行款,简化审批发放手续。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市高级法院邀请全国3 0多家主流媒体通报相关情况。各级法院运用政务微博和互联网网站,及向群众发放宣传材料、制作案例展板、设立咨询服务台、悬挂宣传条幅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活动取得的成果,宣传法律法规,增强社会公众的法治意识、诚信意识,震慑失信被执行人,推动执行工作上水平,树立了人民法院良好形象,保障全市“促惠上”活动顺利开展。